老百姓都懷疑,既然捉拿寂寂無名的騙子盜賊都沒有下文,又怎樣去捉大魚?
6月1日,一則標題為《銀行女職員涉盜走客戶存款》的新聞出現在網媒。新聞底下,是網民的一片譁然。其中,標題黨佔絕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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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龐大的標題黨,可分成兩派:一派,把自己當作是福爾摩斯接班人,沾沾自喜地說自己老早就推斷出銀行裡有“內鬼”了;而另一派則是歌頌警察破案的速度。只有少數網民注意到,那則新聞是一宗發生在3年前的老案子,和當下頻密發生的存款被盜案完全沒有關係。它之所以在6月1日那天上報,只不過嫌犯上庭的日子而已。
是的,那是2019年的舊案。涉案人是銀行女職員。她多次從兩個客戶名下的戶頭轉走共計29萬2172令吉的存款,最終不是由於警方的偵查才被逮捕,而是由相關銀行的分行經理所揭發。
2019年,那是個各式各樣的詐騙案十分猖狂的時候。騙子詐騙的數額,都鎖定在五位數以上。而存款被轉走的案件,可以說是並不多見。可是,輾轉來到今天,存款從銀行消失不見的案例,是越來越多。從相關報道中得知,案犯可是連三位數也不嫌棄。
以著重EQ騙取大筆的五位數,到只用IQ,連三位數也不放過,想必盜賊也處在百貨通漲的壓力之下與時俱“退”。當目標們都被生活壓力壓得喘不過氣,沒有閒錢可以胡思亂想後,他們也暫時放下身段,降低了原來的要求。在安全犯案的情況下,他們一如既往地利用網上轉賬方式,能隨機轉走多少,就是多少。
但是,對行騙的騙子,和盜取存款的盜賊來說,網上銀行的轉賬服務是真的一個可以安全領取不義之財的犯案渠道嗎?在馬來西亞,或許是;但是在國外,卻又未必。
且把國內銀行安全系統的不完善暫擱不說,另一個重點是:為什麼警方一直都偵查不出一個結果來?
不管是詐騙還是把款項轉移的案犯,他們在犯案時採用的是轉賬方式,不是現金。所以,在“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道理下,款項被轉到哪裡,絕對是有跡可尋的。如果警方照著轉賬記錄的線索追蹤,用時或長或短,也不會查不出一個所以然。
說白一點,它就像成語“順藤摸瓜”那樣,儘管瓜藤再長,攀得再高,也絕對不會在摸到最後,摸不到一個瓜。但是,為什麼警方在此類案件裡的破案率,竟是那麼的低?以致騙子與盜賊,把馬來西亞視作犯罪天堂。犯案頻率和手法,更是越來越猖狂。
追根究底,大概還得要歸咎政府的辦事能力。
在這個國家,上至政客,下至官員,大家的辦事能力,向來都有目共睹。發生了事情去報案,大多數不會有結果。
於是乎,當新聞報道要開檔調查疫情期間的濫權與舞弊貪汙事件,老百姓都懷疑,既然捉拿寂寂無名的騙子盜賊都沒有下文,又怎樣去捉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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