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那也是在辦公室裡工作的第六年,我突然感受到一種沒有盡頭的忙碌。那是一種太陽在外時,我在辦公室裡對著電腦,或者對著各種人開會的日子。窗外的天氣,只有在下大雨打雷的時候,才吹進我的心裡,否則我幾乎忘記是白天還是黑夜。
我曾經以為自己是喜歡這樣的生活的。我將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安排工作上的事。晚上加班後,只剩下像富爸爸那樣的餐廳(現在應該都不復在了)提供晚餐。再不然只能到酒吧,和同事一起吃一份意麵配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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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遇見許多人,偶爾也有讓人相當勞累的。比如接受別人無理的謾罵,惡毒到叫我跳下樓去。也有騷擾我的資深男同事。因為拒絕他的邀約,而觸發一場辦公室政治問題。自己在忍無可忍的時候,就離開辦公室,到樓下商場名牌包店,刷卡買個包安慰自己。
有一天,突然有一天,我坐在商場的椅子上,開始不知所措。我到底在做什麼呢?我穿著高跟鞋,讓已經不矮的自己看起來更高一些,站直一些,呈現出我也可以很強大的樣子。我的腳又酸又痛,我還是堅持穿著這割腳的鞋子。
學會不做不該做的事
我不用加班的假日都在健身房度過。由於每天工作都是坐著,我不能讓自己坐得屁股變大。所以只要有空閒的時間,我就到健身房裡跑步至少30分鐘,參加各種運動課程,也去蒸房裡坐20分鐘。我要確保自己還是看起來很健康,擁有完美身材。
當時的我,就這樣一直忙碌到29歲,才赫然發現,快進入3字頭了。回頭一看,我喜歡我的生活嗎?我的生活是什麼。我竟然想不起我的生活是怎樣的。
我的上司是一位很有幹勁的53歲女人。女上司每次出差都跟我說,過兩年她就要退休了。她最大的煩惱是,過兩年她要做什麼?要不要去把中文學好?還是學一個樂器什麼的。我看見53歲的自己,也許也會這樣。雖然這樣也不會不好,可是我真的如此熱愛當時的生活,直到53歲嗎?我認真的問自己。
我沒有。我甚至感到不想上班,害怕坐在隔壁一直欺凌我的可怕傢伙,什麼時候又會耍出奇怪的手段。我沒有告訴我的女上司我的男同事這樣騷擾我,因為我不想看起來太軟弱,我應該有本事專業地處理好自己的問題,不需要別人幫忙出氣。
於是有一天我就這樣決定好斷絕這樣的生活,可是我又不知道要繼續做些什麼,便選擇再到大學進修。進修的時候,一樣遇見許多各種各樣的同學。不過,這一次我學會了不再說多一句,不應該說的話;不再多做一件,不應該做的事。
我的前男同事會開始騷擾我,是因為有一次他看見我在津津有味地吃媽媽給我做的麵包。那時候我熱情地問他要不要,他說他不能吃堅果。於是我請媽媽做一次沒有堅果的麵包,然後第二天帶給他吃。那一天起,他誤會了什麼。從此我變成一個好像壞人的東西。
在我帶著笑臉,開心地和這位欺凌我的男同事說不再見的那一天,便是我出走那個自己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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