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一名男子自行追查老千的背景资料成功索回骗款引发回响,掀起民众不满警方办事怠慢的批评声浪,对此一名警官回应指现有法令并没赋予警方帮助受害者讨回骗款的权利。
38岁的平面设计师沙鲁(38岁) 日前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声称他凭自己穷追不舍的毅力,成功向老千讨回他与另外9名受害者购买冷气的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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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鲁说,他曾经向警方报案,但警方指无法帮他讨回骗款,于是他决定自己行动,透过大马公司委员会网站追查该冷气公司,随后找到公司负责人的名字和地址等资料,要求对方退款,否则将把资料交到警方手上。
针对这起事件,某警区不愿具名的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说,警方的职责是逮捕、查案和依据副检察司的指示进行提控,并不能私自行事。
“我理解受害者的感受,若我是受害者,我也希望讨回骗款,但无奈我们必须依法办事。”
他说,受害者无法讨回骗款,往往会怪罪于警方,然而很多时候民众对于“钱骡”和“老千”也分不清楚。
“接收骗款的银行户头持有者,未必就是‘老千’,他们或许只是允许他人利用银行户头的‘钱骡’,不过这也是违法的行为。”
他强调,老千并不笨,他们不会使用本身的银行户头;这意味着尽管涉案嫌犯被捕,真正的老千依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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