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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8pm 08/06/2022

毒贩

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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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多家公司 摇变慈善家 毒贩“保护伞”渗透各业

独家报道:林佳香
独家摄影:林明辉
封面∕专访毒品罪案调查总监/各行都能成为毒贩的“掩护伞” ·要揪出大佬必须要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来对付毒贩
柔佛海关就曾捣破将毒品药丸藏在小轮胎里的运毒手法。(林明辉摄)

(吉隆坡8日讯)全国毒品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阿育汉指出,很多为了隐藏身分及借助生意的便利贩毒,会在不同的领域创立多家公司,如运输公司、食品公司及地产公司等,并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热心慈善的企业家。

他在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举例说,警方曾破获如食品公司及汽车零件公司,以鱼目混珠的方式,将毒品藏在运输的食品及汽车零件里,再以合法出口文件企图蒙混海关,将大批毒品运送出国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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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为了将贩毒所得洗白,一些毒贩会将贩毒所获得的暴利,转入合法公司的账目里,如房地产公司内,通过一些洗钱手法,让这些不法收入转成正当的盈利。

“毒贩不会只利用单一的公司去掩饰自己,各行各业都能成为他们的掩护伞,混淆执法人员的视线。”

阿育汉指出,甚至有些毒贩在通过贩毒致富后,也会开始致力行善,将钱捐出去做慈善事业,成为一般民众心目中的大慈善家和大好人。

他分析,当警方要对付这些“大慈善家”时,他们的支持者甚至会出来声讨警方,抨击警方胡乱执法。

须援引SOSMA对付

他说,用以对付贩毒活动的危险毒品法令第39B虽然严峻,但却丝毫拿这些贩毒活动幕后人没办法;要对付这些人,警方需要以对付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方式行事,如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SOSMA)法令、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AMLA)法令及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LLPK)法令。

他举例说,警方可援引LLPK先限制及扣押毒贩,让警方有充裕的时间搜集证据,然后援引SOSMA对付有关毒贩,甚至援引AMLA来充公及冻结毒贩和毒枭的资产,以彻底摧毁贩毒集团。

“若没有上述法令的帮忙,警方最多只是逮捕一些小毒贩,而那些真正赚取暴利的毒枭将可一直逍遥法外。”

阿育汉指出,SOSMA不仅对付恐怖分子,更是对付毒贩的重要法令,随着SOSMA法令第4(5)条文于今年不获准延长后,警方再也不能以之延扣毒品案嫌犯28天。

他解释说,在处理一些重大的贩毒案件时,警方可能会一次性逮捕数十名嫌犯,而一般推事庭允许延扣的期限又不够长,因此警方将可能面对调查时间不足的挑战。

他说,SOSMA也赋予警方在不经过法庭的情况下延扣嫌犯,这有利于警方秘密查案,而若按一般程序,毒品案嫌犯需带往法庭延扣,嫌犯的同党可能因此收到消息而潜逃,这在无形中扰乱了警方的部署。

需3点证明 毒贩难入罪

阿育汉也坦言,每年被控的毒贩多达数千人,但能够被判有罪的却非常少,这是因为在有关毒品案入罪方面,警方需证明犯罪嫌疑人拥有、保管和控制有关毒品,而要同时证明这三点,是很不容易的。

金三角运往各国“起点”
马中转站 毒王最爱

阿育汉指出,根据数据显示,在缅甸、老挝、泰国交界地区的金三角,是东南亚的毒品供应区,我国因地理位置处于在金三角下方,就成为了所有毒品的中转站,毒贩将金三角的毒品先运来我国,再运到印尼及其他中东及西亚国家等。

95%毒品来自金三角

他说,我国95%的毒品如冰毒及大麻,都是从金三角地入境的,这些毒品大部分会转运出国,也有部分会留在我国市场,供本地吸毒者吸食。

“以前我国的毒品来源是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及欧洲国家等,当时大马发现的K他命及海洛因多来自这些国家,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来自这些国家的毒品已大为减少了。”

他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指出,一些软性毒品如一粒眠及摇头丸等,则是毒贩利用化学知识,在我国成立毒品加工厂,自行制毒贩卖给吸毒者。

仍有人冒死贩毒赚暴利

他剖析,毒品能为毒贩带来暴利,哪怕我国贩毒的刑罚是死刑及终生监禁,但仍有人愿意冒险,因为他们将毒品当成一门非法却能带来暴利的生意,更愿意承担与之相关的风险。

他说,警方首要打击的是滥用毒品问题,因为一些毒品如大麻可用在医药和食品等,因此若彻底杜绝这类毒品,也会对医药和食品行业造成阻碍。

全球物流化 运输业易运毒

阿育汉指出,全球化的贸易模式及发达的物流,让毒贩可更容易的利用运输业,将毒品运送到世界各国。

他说,根据警方情报显示,我国非生产毒品的国家,所有运入我国的毒品都是通过3种渠道,分别是陆路、海路及空运方式,当中以陆路最多,其余海路及空运的方式则比较少。

“这是因为陆路运输方便,也能运输大批的毒品,一次就能运送几百公斤甚至上吨的毒品,警方就曾在马泰边境,破获利用罗里载运上吨大麻的贩毒案。”

阿育汉透露,根据过往的取缔成果,那些运载毒品的车辆都会经过改装,如油箱被改造成一半装汽油,一半装毒品,也有罗里将车身的木板全部掏空,将毒品藏在夹心板里。

货柜运毒 破案不易

“除了上述方式,毒贩也会利用货柜来运毒,他们会将毒品包装成各式各样的商品,如铁观音茶等,当做一般货物的方式运输。”

他指出,要侦破货柜运毒案并不容易,因为关税局所配备的扫描仪无法侦查出货柜内是否混有毒品,只能侦查出香烟、酒或爆炸物等违禁品。

他说,哪怕有警犬协助,但也不足以应付数量庞大的货柜运输。

阿育汉指出,海关于去年5月22日缉获了一批值180万令吉的毒品药丸,毒贩将这批药丸藏在类似办公室椅子的轮胎里掩人耳目,若非负责检验的执法人员足够细心及警惕,相信这批毒品已运到国外了。

“由于目前只能靠执法人员的能力去检查货柜是否混有毒品,因此一旦出现有执法人员和贩毒集团勾搭的情况,那毒品就能毫无阻拦的被运出国。”

他感慨地说,他曾亲自逮捕包庇毒品集团的警察,并强调只有精明且正直有诚信、不贪污的警察,并且需要获得有效的情报,才能侦破贩毒案。”

快递送餐蓬勃 运毒有人代劳

“在我国,快递及送餐服务的蓬勃发展,让一些毒贩选择不再亲自冒险运送毒品,而是利用快递服务或电商平台如Grab等运毒,警方近期在沙巴地区,捣破一个利用运输公司空运30公斤的冰毒的毒品案。”

阿育汉指出,警方也曾逮捕多名快递袋内发现毒品的送餐员,警方一般会依法展开调查,会收集嫌犯在送餐平台或快递无论平台的注册资料,确保他们身分符合后,将报告呈交给副检察司后。

“如果证实他们被利用,警方不会提供这些被利用的无辜者。”

他呼吁,送货员或送餐员若发现待送的物品有可疑,需将信息及包裹告知警方,让警方采取行动。”

各国交换情报盼彻底灭毒

毒品罪案和其他刑事罪案非常不同,这类型罪案不会因为各国的政治立场有变化,各国执法者都视毒品为共同敌人,彼此互换情报、技术、执法、培训及器材,只求彻底消灭毒品罪案。

阿育汉指出,涉及全球课题的毒品罪案,让所有执法者都团结一致,如美国缉毒局(DEA)、新加坡、泰国、印尼、澳洲及中东国家肃毒局等都有合作关系,包括交换情报、执法、培训及器材提供等方面都有密切的交流及合作。

他指出,各国警方也不会因为政治因素产生问题,反而经常多方开会,交换情报及细谈问题,为共同目标奋力。

他说,我国也曾派过警察出国合作捣破毒品集团,然而这情况就需看案件的类型及程度,若非常庞大的跨国毒品集团,就会到他国协助执法。

“近2年来因疫情的关系,我国就没有再派遣警察出国,联合打击贩毒活动。”

封面∕专访毒品罪案调查总监/各行都能成为毒贩的“掩护伞” ·要揪出大佬必须要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来对付毒贩
阿育汉指出,曾经有毒贩将汽车改装藏毒,但依旧被警方识破逮捕。(林明辉摄)
封面∕专访毒品罪案调查总监/各行都能成为毒贩的“掩护伞” ·要揪出大佬必须要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来对付毒贩
阿育汉(右)接受本报社会新闻组记者林佳香专访,向记者解说国内的贩毒及毒品滥用情况。(林明辉摄)
封面∕专访毒品罪案调查总监/各行都能成为毒贩的“掩护伞” ·要揪出大佬必须要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来对付毒贩
阿育汉透露我国有很多毒贩利用商人的身份掩人耳目,以走私毒品。(林明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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