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百樂10日訊)政府已經同意廢除強制死刑,改由法庭酌情決定的罪行替代懲罰。
掌管國會和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今日發表文告宣佈,內閣在本週三(8日)的會議上討論了《強制性死刑替代刑罰研究報告》後,作出廢死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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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原則上接受並採納強制死刑替代刑罰研究特別委員會在有關報告中提出的建議。”
該委員會是由前首席大法官敦理查馬拉尊所領導,成員包括多名法律專家,如前首席大法官、前總檢察長、法律界人士、公共研究機構的法律講師和犯罪學家。
旺朱乃迪指出,內閣已經同意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替代刑法,以取代11項涉及強制死刑的罪行、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販毒)條文的罪行和22項可判處死刑但交由法院酌情決定的罪行。
他說,有關的後續行動將交由總檢察長辦公室、法律事務部、首相署和其他相關的部門及當局合作進行。
他指出,這項行動對於確保這項法律的修訂考量到日後向政府提出任何建議的相稱性(proportionality)和“合憲性”(constitutionality)原則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會研究我國刑事司法制度方向的可行性,例如建立量刑前的程序、成立量刑委員會、制定量刑指南、成立法律委員會、監獄機構改革,以及恢復司法為基礎的刑罰執行。”
反映刑事司法體系透明度
旺朱乃迪也提到,這項決定顯示政府優先確保各方的權利得到保護和保障,反映了我國的領導層在改善我國刑事司法體系方面的透明度。
他補充,政府也高度讚揚強制死刑替代刑罰研究特別委員會,在撰寫該研究報告時所做出的承諾,該報告是對我國刑事司法體系進行更系統和有效改革的基礎。
首相:法官不再受“強制”約束
另一方面,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表示,雖然政府同意廢除強制死刑,惟仍然保留死刑,所作的改變是給予法官選擇權酌情量刑。
他說,這項決定讓法官不再受“強制”一詞的約束,有關字眼使法官別無選擇,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判處死刑,例如販毒罪行。
依斯邁也是百樂區國會議員,他今天為大馬半島原住民協會(POASM)常年大會主持開幕後,在新聞發佈會上回應旺朱乃迪宣佈政府已經同意廢除強制死刑一事。
首相說:“我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有第二次機會。如果有兩種選擇(刑罰),且若認為這是犯罪分子,如販賣毒品導致數以萬計的人(因毒品)死亡可判處死刑,也允許判死刑。”
“但若認為應該行使裁量權給予第二次機會,情況會變得更好,希望判處終生監禁和鞭笞,那麼法官可以將強制死刑判決修改為該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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