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2日訊)近日以“囚犯指被警方套上毒品罪”為題的視頻在通訊媒體上廣傳,但經警方查證,有關案件早在去年就以副檢察司的“無須進一步行動”(no further action, NFA)決定,結束調查。
檳島東北警區主任索菲安昨晚發文告說,柑仔園警局在2021年3月6日接獲人權份子的投報,對方指在檳州延扣監獄訪問17名涉毒被判刑的囚犯自稱被檳州毒品罪案調查組陷害,導致被控罪,警隊有人涉濫權行為。該人權分子當時隔日也將自拍視頻上載至社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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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澄清,警方當時開啟“警方調查報告”(Kertas Enkuari Polis, KEP)展開內部調查,所有涉及的囚犯和警察都有被錄取口供。
“警方去年6月9日將完成的調查報告呈予檳州副檢察司。由於沒有確鑿證據,有關囚犯亦不曾針對被陷害一事報案,所以副檢察司決定以‘無須進一步行動’結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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