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民政党总秘书麦嘉强说,该党赞同废除强制死刑,不过,有必要让更多公众了解,这不意味完全废除死刑,而是让法官针对不同的罪行,拥有更大的裁量权。
他说,仍有一些严重、毫无人性的刑事案件,包括有意图杀人、奸杀或抢劫致死等,这些仍需要“强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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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针对内阁决定废除强制死刑的课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阐明,废除强制死刑,改由法庭依据案情决定罪行替代惩罚,包括判决死刑或终身监禁。
他举例,根据1961年绑架法令第三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这里要说明的是,终身监禁(无期)(sepanjang hayat)或终身监禁(有期)(sepanjang umur)有其区别,前者是入狱至死,后者坐牢30年。
他指出,自内阁作出上述宣布后,该党接到许多意见、看法和回馈,包括来自网络、选民和党基层,他们纷纷针对这课程发言。该党明确的立场是赞同废除强制死刑,但不主张完全废除死刑,毕竟不能对所有罪行使用相同的标准,因为所犯的罪行皆不一样。
他也希望在下个国会会议召开时,能探讨相对严重的罪行仍需使用强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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