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3日訊)網傳視頻指“玻璃市港口有男童被鱷魚襲擊並拖入小溪”,但經警方及消拯隊實地調查,已證實那是假消息。
加央副警區主任芭依雅說,警方今午1時19分左右接到一則投報,指社交媒體傳出玻璃市港口甘榜柏拉港吉郎一條小溪有鱷魚出沒的視頻,甚至指有一名10歲男童被鱷魚攻擊後拖進小溪內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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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32秒長的視頻中出現的動物並非鱷魚,而是四腳蛇,而且警方至今也未接到任何兒童被鱷魚攻擊或失蹤的投報。
“該甘榜的鄉委會主席也否認有發生上述事故。因此,警方促請公眾勿亂傳假消息,以免引起恐慌。”
芭依雅提醒公眾,轉發假消息者會違反刑事法典第505條文及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
在刑事法典第505條文下罪成者,可被罰款或判監禁不超過2年;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下罪成者,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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