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日综合电)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纲要》,为军队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法规依据,6月15日起施行。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世界和平及地区稳定,创新军事力量运用方式,规范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组织实施,对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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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共6章59条,主要对基本原则、组织指挥、行动类型、行动保障、政治工作等做系统规范,为部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提供法规依据。
“非战争军事行动”通常包括军事威慑、国际维和、反恐怖活动、反走私、缉毒、戒严、防暴平暴、抢险救灾、支援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等。这一术语最先于上世纪90年代在美军的作战纲要等军事文件出现,随后也被北约、俄罗斯及日本等采用。
此前,《解放军报》多次呼吁中国应加快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立法。军报认为,随着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常态化,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逐渐成为一大难题;在解放军参加国际维和、反恐、打击跨国犯罪和双边、多边国际安全合作的部队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军队面临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如军队人员与武器装备的出入境管理、对外协议的签署程序、军事行动的经费保障等许多问题,都难见法律明确规定;在参加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时,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有些规定由于过于原则或法律的衔接不好,影响了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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