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證人:UKSB公司前董事
(沙亞南14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貪汙的外國簽證系統(VLN)營運商UKSB公司前董事旺格里斯沙(42歲),否認他在庭上供證時說謊及不誠實;他也不同意辯方律師鄭寶德盤問所指,即證人沒有付錢給其當事人阿末扎希。
這名控方第16名證人昨天在沙亞南高庭的審訊中指出,也是前內政部長的阿末扎希從2014至2018年,有收受Ultra Kirana公司資助的錢財,目的是為了鞏固該公司繼續作為內政部承包商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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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報道,證人今日不同意鄭寶德所指,他和公司前董事李偉坤(皆譯音)及行政經理大衛陳三人犯下貪汙、洗黑錢及失信的共謀罪狀。
他不同意另一名辯護律師拿督阿末再迪指責,他所付給阿末扎希的錢實際上是被他們三人拿走和花用說法。
阿末再迪盤問證人,就因為如此,證人可以過上奢華日子,包括在布城擁有一棟獨立式洋房、賽城有一座半獨立洋房、柏威年豪華公寓的一座單位及好幾輛價值約200萬令吉的名車等。
旺格里斯沙對辯方的盤問表示不同意。
指月入10萬可買豪宅豪車
在接受控方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的重新盤問時,證人表示,其月入有10萬令吉,因此足以購置總值800萬令吉的好幾項產業和豪華汽車等。
他說,他於2013年加入UKSB公司的起薪為每月1萬令吉,之後加薪至3萬令吉,以及在2018年增至10萬令吉。
阿末扎希面對40項貪汙罪控狀,主審法官為拿督莫哈末雅茲,此案將於後日(週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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