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自我国在上个月允许夜店重新营业后,市场急需大批陪座女郎“满足”顾客需求,为赚取暴利不法集团纷纷引入各国籍的陪座女郎,当中以通晓中文的中国籍女郎最受欢迎。
貌美、性感又擅于诱惑男人的陪座女郎能赚取最多的酬劳,警方相信每个陪座女郎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类型,每个月至少能赚1万8000令吉至3万6000令吉的丰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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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阿都加里尔对国文《Kosmo!》指出,我国自5月起允许夜店营业后,警方发现部分卖淫集团开始忙于寻找美丽性感的女子,以满足嫖客们对陪座女郎的高需求。
“卖淫集团纷纷从国外如中国、印尼及越南等国家引入陪座女郎,这些女郎的年龄介于17至48岁之间,具备美丽、性感、娇羞及擅于调情等特点。”
他说,警方调查显示陪座女郎因被高薪资吸引,自愿来我国从事卖淫服务;若陪座女子属于高质素并且在高级的夜店服务,她们每个月能赚取高达3万6000令吉的酬劳。
阿都加里尔指出,陪座女郎能赚取的酬劳取决于她们的工作时长及嫖客给予的小费,他举例若高级陪座女郎每晚工作5至6小时,前4小时收费从1800令吉至3000令吉之间,随后每小时收取150至350令吉,一个晚上就能赚取可观的收入,虽然需被中间人和夜店老板抽取30-45%的费用,但每个月累计也能赚取1万8000令吉及3万6000令吉。
他补充,在中等夜店服务的陪座女郎,依旧能赚取高酬劳,根据警方数据显示,中等级别的夜店,陪座女郎前4小时的收费介于450至1000令吉之间,随后每小时将收取50至100令吉的陪座费,当中还不包括顾客给的小费。
阿都加里尔:女郎为高酬不惜违法入境
阿都加里尔指出,高达3万令吉的酬劳让这些陪座女郎不惜违法也要入境我国卖淫,警方调查显示卖淫集团通常以非法的途径将越南、泰国、印尼及缅甸的陪座女郎带进我国。
“而中国籍的卖淫女子大多以旅游签证入境我国,只有少部分的中国籍女郎是从非法管道入境。”
他说,虽然卖淫集团用尽各种方法偷渡陪座女郎,但能入境的女郎是小部分的,这是因为移民局严厉执法,使这些不法分子无法得逞。
阿都加里尔指出,警方数据分析,中国籍陪座女郎需求量最高,这是因为她们能和顾客以中文或粤语沟通,也能和顾客们分享生活方式及陪他们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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