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建议政府加重刑罚对付“钱骡”,以达杀鸡儆猴之效,减少银行盗提与网络诈骗案件重演。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那些从事银行盗提与网络诈骗罪案的不法之徒,都是利用“钱骡”出租的银行户口来让受害者转账,一旦没有了这些钱骡户口,相信诈骗分子也将无法生存,可以大大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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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才是针对日前一名教师被诈骗730万元的案件中,10名被控上庭的钱骡,每人在俯首认罪后仅被罚款1000令吉一事,发表谈话。
他认为,以受害者被骗的金额与10名钱骡所面对的1000令吉罚款比较,犯罪成本是出奇的低。因此,他担心如此轻判罚会变相鼓励更多人成为钱骡,而无法起阻吓作用。
他指出,目前警方可用来对付钱骡的法律包括刑事法典第420(欺骗及不诚实引诱移交财物)条文丶第424(欺骗及不诚实移交或隐瞒财产)条文,及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29(1)(非法拥有赃物)条文,希望政府研究加重相关法律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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