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吉隆坡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今日自主退审英国女皇律师乔纳森莱德劳的申请,也就是后者寻求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辩护。
旺阿末法立是在今日为乔纳森莱德劳提出的申请进行案件管理时,作出上述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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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莱德劳是在今年5月31日,入禀吉隆坡法庭,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律师,以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作为首席辩护律师为纳吉辩护。
旺阿末法立今日说出退审理由时指出,在受委为法官之前,他曾活跃于政治,也曾是国会上议院的议员。
他指出,在受委为法官后,他已退出政坛。
他补充,在宣誓成为司法一员后,他唯一的神圣职责是无畏无惧地维护、保护和捍卫联邦宪法。
称直系亲属活跃政界
“然而,我必须说明,我的其中一名直系亲属是非常活跃于政界的人士,是和上诉人(纳吉)同一政党的区部主席。”
他说,在面对摆在眼前的问题,他始终严格的遵循法律。
旺阿末法立进一步说,然而,鉴于他之前提到的事实叙述,他继续聆审这项申请和作出裁决,无论是哪种方式,都不会被视为纯粹从法律角度出发以及没有任何的偏袒。
“它会招来不必要的批评,从而损害司法机构的完整性。”
他表示,这正是他必须避免的事情,尽管他要冒着被指放弃司法职责的风险。
他指出,独立的司法机构是给予社会的宝贵礼物,一旦失去,无政府状态就会出现。
捍卫司法机构独立性
“因此,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捍卫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他说,基于上述理由,虽然这项申请的各造没提出要求,但他决定退审这项申请。
针对乔纳森莱德劳申请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为纳吉辩护,大马律师公会、吉隆坡律师公会、总检察署以及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主控官皆表示反对。他们是此申请的答辩方。
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其中一名主控官阿斯鲁夫副检察司已在6月13日向法庭入禀宣誓书,反对乔纳森莱德劳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作为首席辩护律师为纳吉辩护。
他在宣誓书中指出,在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166法令)下,乔纳森莱德劳并不具备资格被接纳为此上诉案的临时辩护律师。
他说,申请人并不具备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11(2)条款下所要求的具备马来西亚语(Bahasa Malaysia)的资格,以在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18条文下,在临时申请中取得成功。
阿末卡玛7月6接手聆审
在旺阿末法立于今日宣布自主退审后,此项申请随即转由另一名吉隆坡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阿末卡玛审理。
阿末卡玛择定7月6日聆审上述申请,届时会以实体的形式进行聆审。
较早前,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告诉法庭,他已准备好此申请尽早在7月6日进行聆审,因为从7月8日至27日,他不在国内。
阿末卡玛随后指示未入禀反对宣誓书的答辩方在6月27日或之前入禀反对宣誓书;申请方必需在7月4日或之前入禀回复。
此外,各造也必需在7月5日或之前入禀书面陈词。
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10天,即8月15日至8月19日;以及8月22日至8月26日,聆审纳吉就上诉庭维持其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的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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