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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23pm 17/06/2022

福岛核灾

福岛核灾

福島核災責任歸屬敲定 法院判政府無需賠償

(歐新社照片)

日本福島2011年爆發核災事故至今已過11年,部分災民集體向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提出索償。日本最高法院週五就4宗集體訴訟作出統一判決,宣判日本政府無需為福島核事故負責,而所有賠償責任將由東京電力公司一力承擔,引發民眾尤其是災民強烈不滿。

綜合外媒報導,日本福島核事故案開庭至今歷經4次審判,法院基本已確認東京電力公司需為本次事故負上責任,責令東電向3700名福島受害居民支付14億日元(約4600萬令吉)的賠償金,但對於日本政府的責任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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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訴訟的災民認為,日本地震調查研究推進部2002年公佈了地震預測的長期評估,政府理應可以預測海嘯的到來,卻沒有行使監督權力,導致東京電力公司未及時採取措施應對海嘯,引發福島核事故。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指出,襲擊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海嘯規模比預期來得大,而且方向也與評估不同,即使政府提前做了防護措施,這起事故也難以避免,因此判定日本政府無需為本次案件負責,而所有賠償將由東京電力公司一力承擔。

這項判決首次釐清了政府在福島核事故中的責任,日媒認為,可能會影響目前在全國進行的其他30宗類似案件。

許多日本網友在審判結果宣佈後,紛紛表示不滿,抨擊國家“全身而退”,既不賠償也不承擔責任的行為極其可恥。

圖為代表律師在最高法院外向災民與支持者宣佈法院的判決。(歐新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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