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综合电)桃园地院法官蔡政佑(图)怀疑同事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翻拍曾女电脑画面,遭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判处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蔡男上诉后,职务法庭驳回上诉。
中央社报导,判决指出,蔡政佑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看见同办公室的曾姓女法官电脑LINE视窗跳出“老婆”对话,传讯息者是他与曾女的共同男性友人,因此怀疑曾女外遇,便翻拍曾女电脑画面,并告知时任桃园地方法院院长邱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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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瑞祥随后约谈曾女,并出示翻拍照片,曾女才发现她的电脑遭偷拍。曾女解释说,她已经没有婚姻关系,当下并非婚外情,对方男子也已离婚。
曾女为此特在办公室电脑架设微形摄影机,拍到蔡男二度偷拍她的电脑画面,约20多张照片,因此对蔡男提告妨害秘密。
桃园地检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诉蔡男,一审桃园地方法院判决蔡男应尽禁5个月或以罚款代替,上诉高等法院后被驳回。
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后,认为蔡男知法犯法,因本案经判处罪刑,已损及法官的职位尊严与职务信任,判决蔡男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蔡男不服提起上诉,职务法庭周五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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