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7日綜合電)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圖)懷疑同事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翻拍曾女電腦畫面,遭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蔡男上訴後,職務法庭駁回上訴。
中央社報導,判決指出,蔡政佑於2020年5月25日下午,看見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電腦LINE視窗跳出“老婆”對話,傳訊息者是他與曾女的共同男性友人,因此懷疑曾女外遇,便翻拍曾女電腦畫面,並告知時任桃園地方法院院長邱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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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瑞祥隨後約談曾女,並出示翻拍照片,曾女才發現她的電腦遭偷拍。曾女解釋說,她已經沒有婚姻關係,當下並非婚外情,對方男子也已離婚。
曾女為此特在辦公室電腦架設微形攝影機,拍到蔡男二度偷拍她的電腦畫面,約20多張照片,因此對蔡男提告妨害秘密。
桃園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蔡男,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蔡男應盡禁5個月或以罰款代替,上訴高等法院後被駁回。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蔡男知法犯法,因本案經判處罪刑,已損及法官的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判決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蔡男不服提起上訴,職務法庭週五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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