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9日訊)本地一家手機零售商賣出1800盒連花清瘟膠囊,因公開售賣無註冊的冠病替代醫藥產品而被判罰款1萬令吉!
該手機零售商負責人被控於去年9月7日上午10時52分,在亞洲城商場分店售賣1800盒連花清瘟膠囊(Lianhua Qingwen Jiaonang) ,而這批產品並沒獲衛生部批准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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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觸犯了1984年化妝品與藥物管制法令第7(1)(a)條文,並在同一法令第30(1)條文下,列為罪行。
地庭法官艾爾西在被告認罪後,於週二(14日)宣判由被告經營的手機零售公司售賣非法醫療產品罪成。
被告辯護律師陳德明在庭上為被告求情,籲法庭考慮被告的處境,從輕發落。
“被告因為公司業務受疫情衝擊,希望可以售賣這些產品來幫補收入。”
擔任主控官的衛生局藥物單位首席助理總監(執法)麥沙比裡指出,有鑑於這次起獲的非法醫療產品數量是全國之冠,被告應被嚴判,以儆效尤。
“由於疫情惡化,人們擔心身體健康,這家手機零售商趁機大量購買連花清瘟膠囊,然後通過10間分店在全州分銷 。”
“這批產品沒向衛生部註冊,製造來源不明,若消費人服食後身體出現異狀,我們無從追究責任。”
“考慮到民眾安全與健康,我要求法官嚴判被告,這不但給予被告一次嚴厲教訓,也向其他違法商家發出嚴厲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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