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9日訊)一名入世未深的初中一巫裔女生,通過手機交友應用程式認識了一名39歲男子,兩人才交談2天男子就約見面,還把她從巴生載到馬六甲,並強姦了她!
13歲的中一生是在放學時乘坐這位網民的車子去到馬六甲,兩人繼而在一間店屋發生性關係。
ADVERTISEMENT
此案在東窗事發後,警方昨晚(18日)9時30分馬上在吉隆坡一帶,逮捕了39歲的巫裔男子和延扣4天,充公其手機和用來載送女生的汽車,目前援引拐帶和強姦(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罪名調查嫌犯。
巴生南區警區主任謝鴻方助理總監今日發文告指出,巴生警局櫃檯於上週四(16日)晚上8時,接獲一名30歲的本地籍女子投報,指從學生客貨車司機口中獲悉,其女兒當晚7時放學後,便沒在學校看到她。
“報案者繼而和丈夫到學校要找女兒,但從女兒同學口中得知,女兒當天放學後,上了一輛相信由一名馬來男子駕駛的汽車離去,因此報案要求警方採取行動。”
他表示,警方調查發現,13歲女生正在巴生南區一所中學就讀初中一,女生於6月14日(上週二)通過一個叫Zaky的手機應用程式認識了嫌犯。兩人僅認識兩天,女生便答應嫌犯的邀約,在放學後乘坐其車去馬六甲。
他說,嫌犯於6月16日傍晚6時40分的放學時分,駕駛一輛第二國產銀色Viva轎車來到校門口接走女生,並把女生載去馬六甲。兩人繼而去到一間店屋,並在裡頭髮生性關係。
相信是女生父母尋找失蹤女兒的貼文和照片,從6月17日下午1時在臉書貼出後,便在社媒瘋傳引起網友關注。
謝鴻方披露,嫌犯應女生要求,於次日(17日)晚上11時30分,從馬六甲把女生載去吉隆坡冼都。
他表示,女生下車離開嫌犯後,要求一名友人協助讓她暫住一晚,第二天再要求其同班同學來到冼都,把她接回巴生住家。
“女生在處於安全情況後,便把發生的這些事情全盤托出告知警方。”
他透露,在掌握充分情報後,巴生南區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63項條文(拐帶)調查此案;甲州警察總部則援引刑事法典第376項(強姦)條文調查。
他促請家長和公眾,經常關注青少年的言行舉止、交友動態和使用電子產品的行為,以免涉及不健康事情。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