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日綜合電)中共中央辦公廳星期日印發文件,對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提出禁業要求。領導幹部每年須填報家人經商情況,違反禁業規定者,不是家人退出經商,就是領導幹部退出現職。
新華社報導,這項名為《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的文件提到,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別提出了禁業要求。而且領導幹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綜合部門嚴於其他部門。
ADVERTISEMENT
報導稱,規定的適用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至於經商辦企業,主要是投資開辦企業、擔任私企或外企等高級職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從事有償社會仲介和法律服務等行為。
規定要求上述領導幹部每年呈報個人有關事項時,如實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至於年度集中報告後新產生的經商辦企業情況,也要及時報告。
同時,對領導幹部報告的經商情況,要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發現有關情況違反禁業規定者,責令領導幹部作出說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或由領導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並視情況給予領導幹部相應處理、處分。
其中,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領導幹部,結合幹部選拔任用的“凡提四必”規定進行查核。不符合擬任崗位禁業規定者,家人應退出經商辦企業,不同意退出者不予任用。
規定要求,對領導幹部不如實報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且這些家人違反禁業規定經商辦企業,以及採委託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虛假退出,還有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謀取私利等行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中共中央辦公廳也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紀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規定”貫徹落實。
通知提到,加強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重要舉措,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