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吉隆坡高庭决定展延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面对与发行一马公司(1MDB)65亿美元担保票据和债券交易有关的审讯,以等候美国法院于今年9月13日针对他的刑事案判刑。
黄宗华是在今年4月8日在美国纽约的法院被定罪,陪审团裁定他预谋行贿、规避内部监管及洗钱3项罪名均成立,不过,法官当时并未公布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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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社报道,扎基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今日告知高庭,美国法院针对黄宗华的刑事审讯已完成,并将于今年9月13日进行量刑程序。
“美国司法部(DoJ)申请暂时将被告引渡至美国直至今年8月底,我敢肯定,他们将申请延长引渡,因为要在今年9月进行量刑程序。”
因此,他建议高庭择定今年10月18日或19日为案件过堂,以向高庭汇报黄宗华在美国法院被定罪一案的最新进展。
黄宗华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也向高庭确认美国法院的量刑日期,并告知其当事人已针对陪审团的裁决入禀上诉。
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尔择定10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让控辩双方向高庭汇报案件的最新进展。
黄宗华于2018年12月19日被控涉及与高盛集团串谋,在发行65亿美元的担保债券时,于2012年8月10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在吉隆坡IMC大厦的一马公司,遗漏重要信息及发表虚假陈述。
他因此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370(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79(c)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但他否认有罪。
2021年9月4日,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控方的申请,撤销针对高盛集团及2家子公司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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