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定美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在裁退前保安人员一事不享有绝对豁免权,案件需要带回工业法庭审理。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判裁决时说,外国政府或外交领事在关于裁退雇员事件上,不具备绝对豁免权。另外两名联邦法院法官是拿督扎巴丽雅和拿督哈斯纳莫哈末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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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是因为“限制豁免”的信条是适用在雇用事项。
“关于主权豁免是否适用在此案的限制信条是清楚的,而此事更多视乎于精确的决定及事实调查,同时也包括第二答辩人苏巴马廉的工作范畴。”
阿查哈说,关于这些事项,包括裁退苏巴马廉,需要通过妥当的场合作出决定,因此案件应该交由工业法庭决定。
“只有双方向工业法庭呈交口头及书面证据后,才能由工业法庭根据妥善及完整的考量作出裁定。”
“相关证据只有交给工业法庭更加合适,以便有关事务可以聆审,双方可能交叉盘问,关于裁退苏巴马廉的事实本质。”
他也认为,把苏巴马廉的职业制定为只是大使馆的保安人员,这并不足够。
阿查哈说,作为上诉方的美国政府也应该提交证据,即关于苏巴马廉所作的任何事情,是否与美国政府的主权事务有关。
“这在于这是否是事实,否则就完全属于工业法庭的管辖范围,因为这是一个混合事实和法律的问题。”
上诉庭是去年2月3日,指示美国政府需要把案件交回工业法庭审理,美国政府上诉至联邦法院。
美国驻马大使馆是在2008年辞退苏巴马廉,在2019年4月,时任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同意此案的劳资纠纷带上工业法庭审理,苏巴马廉(53岁)在美国驻马大使馆工作了21年,他被辞退时的月薪为2000令吉。他要求复职或用以替代复职的赔偿。
然而大使馆把案件带上高庭,要求在工业法庭开案前,讨论大使馆的豁免权课题。
苏巴马廉代表律师为拉古纳、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译音,Liew Horng Bin)则代表人力资源部长和工业法庭,另外,代表美国政府的律师为林恒诚(译音,Lim Heng 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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