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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5pm 21/06/2022

表罪不成立

摇篮基金CEO命案

表罪不成立

摇篮基金CEO命案

搖籃基金CEO命案大轉折 遺孀 2繼子 表罪不成立

(沙亞南21日訊)4年前轟動全國搖籃基金會“手機充電爆炸意外”命案,今日出現出人意表轉折,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沙亞南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今日裁決,被控謀殺親夫即公司首席執行員納茲林的遺孀莎米拉和2名少年兒子,3名被告表面罪狀不成立,皆立即當庭獲得釋放,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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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米拉(中)在辯護律師陪同下離開法庭。

現年47歲的莎米拉父親為國內知名伊斯蘭教學者,即世界公正國際運動(JUST)主席詹德拉慕扎法。她的兩名兒子為19和16歲,也是死者納茲林的繼子。

此案於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時30分至翌日凌晨4時,在雪州珍珠白沙羅一間雙層排屋住家發生。

案發時尚有一名同謀的印尼籍女傭依卡,她已在案發後潛逃回印尼。

死者家屬:續上訴求真相

無論如何,死者的哥哥阿都阿茲和姐姐仄依麗安妮較後都在庭外向媒體表示,會就判決繼續由控方提出上訴。

“我們只是要找出事情的真相。”

他們形容,雖然對法庭的裁決感到難過,但會尊重法庭判決,稱把一切交由上蒼定奪。

死者納茲林哥哥阿都阿茲(左一起)和姐姐仄依麗安妮表示,會把一切交由上蒼定奪,並希望能找出真相。(高建業攝)
法官:控方缺有力證據

這宗謀殺案經過冗長的3年審訊和傳召57名證人出庭供證後,承審法官阿都卡林今日在用了一小時宣讀的判決書中指出,法庭認為控方無法提出3名被告,有謀害死者的表罪成立有力證據,因此做出被告無罪釋放的裁決。

他說,法庭認為證據不足以顯示,3名被告有對死者做出致傷、進而致死的傷害;控方也無法證明在控狀所述的案發時間內,發生了謀殺案。

證詞屬“片面感受和揣測”

法官也認為,控方對證詞所做出的結論,純屬“片面感受和猜疑揣測”(persepsi dan syak wasangka)。

阿都卡林指出,儘管3名被告被指是留在案發現場的最後人物,但不能直接指向他們就是殺害納茲林的兇手,因證人供詞必須有直接關聯至3名被告的殺人罪成立。

“在本案中,沒有任何一個供詞直接指向3名被告是犯下(謀殺)罪名,而案發時間也和他們三人沒有直接關聯。”

“因此,法庭認為控方只是進行‘揣測’(mengandaikan),揣測只是一番懷疑和推測,不是真正的實情。”

他指出,控方也提出了被告的數項行為為佐證,例如被告沒有馬上聯絡消拯局、沒有傷心難過的情緒、沒有在運屍車內嚎啕大哭等,這些都只是控方的片面感受,是沒有關聯的,而且有一些行為是不能被證人解釋的。

“同樣情形也出現在大兒子被告沒有出來屋子,和發送的Whatsapp訊息‘什麼計劃’是不被接受的;二兒子被告對父親手機爆炸的行為則不清楚。”

案發時間與證詞不符

阿都卡林指出,法庭發現案發時間介於2018年6月14日凌晨1時30分至4時,這與證人的證詞是不相符的,導致無法取信於法庭。

他說,控方無法證明,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如訴狀所述的介於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時30分至14日凌晨4時。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斯納威副檢察司、東姑英丹和努賽布麗娜;辯方律師陣容以首席律師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為首,以及拉末哈茲蘭、LS雷納德、S蘇勒斯、薩麗娜考爾和扎麗雅。

阿都卡林從上午9時39分開庭,宣讀判決書至10時39分結束,全長1小時。

法庭方面安排媒體全集合在法庭大廈6樓的一間會議室,觀看採訪位於4樓的刑事高庭法官宣讀判決直播,不被允許進入法庭審訊旁聽。

莎米拉匆匆離開法庭

莎米拉今日進出法庭接受最終審訊,都由數名律師護送全程陪同。她在庭外一如既往披頭巾罩住全頭,且用手緊緊拉住頭巾以免掉落,並戴著一個超大墨鏡遮住雙眼和戴紅色口罩,幾乎不以真面目示人。

她在聞判本身逃過死刑裁決後,於近中午時分在律師團護送下,行色匆匆離開法庭登上一輛汽車離去,過程中沒對包圍的媒體發表任何談話。

她上午時分與19歲大兒子和16歲小兒子,先後抵達法庭接受審訊。

辯方:太多不確定因素

辯方首席律師沙菲宜在裁決獲勝後對媒體表示,控方在控狀中提出的犯案時間,是介於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時30分至翌日凌晨4時30分,但根據其中一名法醫證人的判斷,死者死亡時間介於13日晚上11時至14日凌晨1時,所以這超過了控方控狀所指的案發時間。

他認為,控方指稱在有關時間發生了謀殺案,但3名被告不能被置於有關案發時間和情形上。

沙菲宜受訪時信心滿滿,就算控方把案件上述至上訴庭和聯邦法院,辯方也有信心會贏。(高建業攝)

他說,基於此案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因此法官最終裁定是控方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據,所以3名當事人都獲無罪獲釋。

沙菲宜強調,辯方已做好準備應對控方提出上訴,這更是辯方獲得機會來證明案件的核心元素和成分,並再次獲得法庭推翻其他論證。

“我們有信心會贏得這場官司。”

新聞背景
CEO斃命在失火睡房

4名被告被控於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時30分至翌日凌晨4時,在雪州珍珠白沙羅一間雙層排屋住家共謀殺害納茲林,牴觸刑事法典第302項(謀殺罪)條文,並在刑事法典第34項條文(同謀)下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他們是於2019年3月4日,被帶上沙亞南推事庭面對謀殺案提控罪名,推事莫哈末依萬同意把案件移交高庭進行審理。高庭自2019年9月6日開始審理此案,控方在傳召57名證人出庭之後,在今年2月14日宣佈結案。

納茲林(48歲)於2018年6月14日被發現斃命在失火的睡房內。初步調查懷疑死者是因手機充電發生爆炸而被燒死,當時並引起全國民眾對長時間為手機充電過夜,引發意外的關注與擔憂。

當各界以為這起案件了結時,警方卻於同年8月份在死者房間,即火患地點發現了有汽油的痕跡。

納茲林的哥哥馬烈哈山,於2018年10月對弟弟的初步驗屍報告結果提出質疑,因此前往警局報案要求警方調查,結果再次開棺,二度解剖死者遺體蒐證。

第二次解剖報告顯示,死者頭部有多處致命傷,並非手機爆炸所導致,再次證明死者是遭人謀殺,警方把案件從猝死案,轉為謀殺案角度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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