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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2pm 21/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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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出版局法令

修訂語文出版局法令  不尊重國語者可罰5萬或監禁

修订语文出版局法 不尊重国语者可罚款监禁
教育部高級部長拿督莫哈末拉茲(左三)週二為語文出版局成立66週年主持開幕。(馬新社圖)

(吉隆坡21日訊)政府正修訂《1959年語文出版局法令》,日後若有人不尊重國語,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

語文出版局主席拿督斯里阿旺沙裡安表示,這兩項刑罰是該修正案的建議之一,目前已在最後階段,預計在下個月提呈給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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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語法或拼寫的問題,而是對國語的不尊重。”

阿旺沙裡安今日出席語文出版局成立66週年慶後向記者表示,罰款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喚起人們的愛國主義。

指須修正國語法令

此前,有報道指政府將修訂語文出版局法令,以讓語文出版局能夠對任何反馬來語的行為採取行動,包括在縣市級別。

阿旺沙裡安還提議政府根據語文出版局法修正案修訂《國語法令》,以便當局能更有效地履行其作為語言執法者的職責。

“不只是語文出版局法令需要修正,政府也必須修正國語法令。如果法令被擴大,政府可要求語文出版局落實更明確的語文政策。”

他說,該法令的修正是全面的,不僅僅涉及執法,還包括國際化、認證和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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