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涉嫌售卖飞往韩国机票骗案,从中骗取1万零200令吉的韩国籍女子,今日被控上庭,罚款3000令吉。
现年38岁的被告李初容(译音)今早被押往吉隆坡推事庭,面对欺诈的交替控状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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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阿提卡判处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3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她被控欺骗29岁受害者傅丽仪(译音),让后者相信在交付1万零200令吉的现金后,会得到前往韩国的机票。
她被指于今年4月6日傍晚7时18分,在隆市蕉赖武吉加里尔一栋公寓内,犯下上述罪行。
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一年,不多于10年的监禁和鞭笞以及罚款。
被告也同样抵触交替控状的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多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警方消息,这宗骗案尚有一名在逃的嫌犯,警方将该名嫌犯逮捕归案后将会做出提控。
较早前,代表律师莫哈末赛菲沙叻求情时说,其当事人拥有2名年龄介于1至3岁的孩子,且初次犯案,事后已对此感到后悔。
“此案还有一名(在逃)人士领走(受害者)大量金额,也是一名妈妈,拥有年纪尚小的孩子,因此请求法庭酌情轻判,只判处罚款而已。”
他也说,其当事人与本地人结婚。其丈夫是一家旅行社中介,银行户头已被冻结,若罚款金额过高,其当事人就须入狱代替罚款。
主控官诺艾莎副检察司则说,这是一项严重的罪行,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警戒社会大众。
(拍攝:胡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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