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商人拿督扎魯揭露,自己前往檳州首席部長辦公室,將兩個各裝有10萬令吉現金的信封,分兩次交給林冠英。
他形容,林冠英在第一次收到裝有10萬令吉現金的信封時,笑了笑;第二次接過裝有另一筆10萬令吉現金的信封時,看起來則是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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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魯說,自己是在2013年至2014年期間兩次前往林冠英的首長辦公室將現金交給他,因為他曾同意在該公司獲頒檳城海底隧道項目後,日後將項目盈利的10%提供給林冠英。
他供稱,自己當時是將那筆10萬令吉現金裝在A4尺寸的信封內。
“我沒告訴他(林冠英)有多少錢,只是說‘先生,這是給您的’。”
“林冠英接過該信封,他絕對相信該信封內是裝有錢的。”
他說,他隨後也離開林冠英的辦公室,後者在接收上述信封時,只是笑了笑。
扎魯進一步供稱,交給給林冠英的第二筆10萬令吉現金是在2014年1月左右,他當時再次前往林冠英的辦公室。
他說,他當時攜帶裝在白色信封的10萬令吉現金。
“在我還未將該筆錢交給林冠英之前,我和林冠英談及了獲頒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進度。”
林冠英沒詢問信封內有什麼
扎魯指出,他隨後將該信封遞給林冠英,後者沒有詢問信封內有什麼,也沒有拒絕接過信封。
他說,他只是在林冠英的房間逗留一陣子,後者在接過該信封后,看起來是開心的。
林冠英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今日進入第24天審訊。扎魯是此案第23名控方證人,也是關鍵證人。他曾在2018年,因檳城海底隧道項目而遭反貪會逮捕和延扣。
扎魯是北京城建集團(BUCG)的代表,而林冠英在本案中被控向他索賄;BUCG和數家公司組成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在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中成功中標。
扎魯今日在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的引導下供證時指出,林冠英沒向他索錢,但他嘗試兌現承諾,即向林冠英提供項目盈利的10%
他說,作為商人,兌現承諾很重要。
扎魯指出,在這方面他需要做的事就是儘可能在特定的階段作出貢獻。
他說,林冠英是時任檳州首席部長,通過提供後者上述的錢,將使他更容易落實有關的項目。
扎魯指出,他第一次給錢林冠英是在2013年8月左右,是在獲頒3條主要大道和檳州海底隧道項目後,給了林冠英10萬令吉現金。
“這筆錢並不是林冠英所要求的,給林冠英這筆錢,是作為兌現項目盈利10%的承諾。”
扎魯在去年12月17日出庭供證時指出,在2011年3月,林冠英曾向他提出要求,在他獲頒檳城海底隧道項目後,在日後提供他項目盈利的10%,而據他了解,10%是賄賂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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