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控方证人:前第二财长部长
(吉隆坡23日讯)前第二财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供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拥有决策权,曾经对他说不要干预1MDB事务,这说明后者拥有决策权,是不容许进行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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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胡斯尼今日在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审讯中,以第20名控方证人的身分接受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的复问时指出,他在1MDB的事务上并没有决策权。
斯里南问,“据你所知,谁拥有决策权?”
阿末胡斯尼答,纳吉。
斯里南续问,纳吉是否有明确表明他在掌控1MDB?
阿末胡斯尼表示,一些情况显示纳吉掌控1MDB。
他说,其一是当他提出不能在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成立公司的问题时,纳吉的回应是他会继续实行此事。
“当我提出问题时……他(纳吉)说,他会继续,这意味着要我不要去想这件事情。”
曾促不应与Petro Saudi合作
他说,其二是他曾经告知纳吉1MDB不应该与Petro Saudi进行投资合作,因为该公司还在勘探石油阶段,若没有发现到石油就意味着投资失利。
“我也提到1MDB在石油领域也缺乏经验,应该交由国油公司去经营,但他(纳吉)对我说不要干预1MDB,这显示他有权力,没有讨论空间。”
阿末胡斯尼此前于本月7日供称,他曾于2009年末在首相办公室会见纳吉,劝告纳吉,在石油领域缺乏经验的1MDB不应该和PetroSaudi公司合作,但是纳吉没有接纳。
询问7亿美元汇Good Star
“纳吉没采行动”
斯里南接着问:“辩方在交叉盘问时,向你提到1MDB前董事会主席丹斯里峇基曾把1MDB前首席执行员沙鲁尔形容为罪犯一事,我的问题是,你知道沙鲁尔是听取谁的指示?”
指沙鲁尔听命纳吉
阿末胡斯尼答,沙鲁尔听取的指示来自纳吉。
受询及是否获悉沙鲁尔作为一名员工所获得的福利时,阿末胡斯尼说,他对此不了解。
问及何时与纳吉交谈有关1MDB将7亿美元汇入Good Star公司一事,阿末胡斯尼答,有关谈话发生在2010或2011年。
阿末胡斯尼昨日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指出,他当时有询问纳吉,为什么7亿美元流入Good Star,而不是直接流入1MDB-PSI联营公司?
阿末胡斯尼供称,当他告知纳吉此事后,纳吉没有采取行动。
第30名控方证人德意志银行(马)前董事经理(全球市场企业销售负责人)何烨婉(译音,JACQUELINE HO YEK WAN)此前出庭时证实,德意志银行是在2009年9月30日接获1MDB的汇款指示,以将1MDB的10亿美元资金,分成两笔交易,即3亿美元转入1MDB-PSI联营公司的户头,以及7亿美元转入Good Star的户头。
第34控方证人: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运营组前助理
普拉卡斯:Good Star由刘特佐持有
“事后从媒体报道获悉”
本案第34名证人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运营组前助理普拉卡斯(40岁)出庭供证,接受辩方律师旺艾祖丁时指出,他是在事后才从媒体报道中,获悉7亿美元的受益人,即Good Star公司实际上是在逃富商刘特佐持有的公司。
普拉卡斯说,通过媒体获悉该公司持有人是刘特佐,在这笔款项进行交易的时候并不知晓此事。
旺艾祖丁问,如今知晓此事,是否可确认沙鲁尔和Casey Tang称Good Star是1MDB-PSI全资子公司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普拉卡斯答,根据之后的交易信息,看起来是如此。
较早前,控方传召2名证人,分别是第32名控方证人律师事务所Wong & Partners合伙人林津贤(51岁)及第33名控方证人兴业银行吉隆坡总部助理经理卡里(53岁)出庭供证后,告知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本案尚有20名控方证人。
在午休阶段后,随着第34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也意味着本案仅剩19名控方证人;案件将于8月15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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