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艾克里沙尼指出,我國警方自2020年截至今年5月,共接獲7萬1833宗商業罪案投報,涉及損失金額高達52億令吉。
他說,根據警方數據,2020年共2萬7323宗開檔調查、其中1萬零97宗被控;2021年共3萬1490宗案件開檔調查、1萬零315宗被控;2022年截至5月共1萬3020宗案件開檔調查、5801宗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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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佔68%
他表示,這其中網絡詐騙共佔了68%,為了提高民眾對於商業罪案的意識和了解,警方去年11月推介2022年反詐騙運動,並走入各州屬向人民宣導資訊。
他認為,只有全國人民提高反詐騙意識,並瞭解不法分子的犯案手段,才能夠有效的保護自己避免成為受害者,並與周圍人互相提醒。
艾克里沙尼今日南下來到位於新山谷中城廣場(Mid Valley Southkey)主持2022年反詐騙運動推介禮後的新聞發佈會上,如此表示。
出席推介禮者包括: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莫哈末卡馬魯丁及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查曼。
澳門騙局愛情騙案下降
他提到,除了相關講座和論壇以外,警方也會新增以面談方式,與民眾聊天轉達反詐騙信息、7月29日在各州屬的清真寺星期五祈禱前的講道(Khutbah Jumaat)上轉達諮詢、以及與本地名人合作宣傳。
他披露,根據警方掌握的數據顯示,經過在全國各地積極宣導反詐騙意識,網絡詐騙、澳門騙局(Macau Scam)、愛情詐騙案(Love Scam)都出現下降趨勢。
“根據數據顯示,愛情詐騙案在2020年共計1580宗、2021年共計1460宗、2022年截至5月為361宗;澳門騙局在2020年共有2254宗、2021年共1586宗及2022年截至5月共1612宗。”
網絡購物詐騙案提高
他說,不過隨著電子商務不斷盛行,網絡購物的詐騙案有提高的趨勢。
“數據顯示,涉及電子商務騙案,2020年為5851宗、2021年為9569宗、2022年截至5月共3833宗。”
“受害者可能面對網絡的假廣告、出租銀行戶口等,導致銀行戶口被錯誤使用,而陷入商業罪案。”
他也提到,涉及商業罪案的不法集團分為兩種,即在本地幹案的外籍人士、以及模仿或受僱於外國不發集團的本地人。
受害者3因素拒報案
另一方面,艾克里沙尼說,警方面對的其中一個挑戰來自於受害者,許多受害者基於三大要素未向警方報案,包括因被詐騙感到丟臉、認為報案也無法取回損失金額、以及涉及的金額不高為由。
他指出,相信隨著更多人瞭解和掌握反詐騙諮詢及提高意識,有朝一日能夠將受害者人數降到最低,或完全消滅。
“因此警方呼籲民眾或受害者積極向當局報案,讓警方掌握不法分子的幹案手法,並分享讓民眾瞭解,更有效預防這類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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