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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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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0pm 25/06/2022

黄大志教授

學者觀點

美国宪法

美国“枪支暴力档案”

黄大志教授

學者觀點

美国宪法

美国“枪支暴力档案”

黃大志教授.憲法擁槍權與殺人的自由

黄大志教授

在此,我們祈望近年來頻頻出現各種社會問題的美國,能審時度勢,從過於自信中自我檢討,對擁槍權重新審視和管控,並與全球大家庭共存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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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槍支暴力檔案”統計,美國2020年死於各類槍擊事件超過4萬人,由於人民擔憂公共安全加劇,近年來槍支銷售量急劇上升。2018年6月19日《華盛頓郵報》報道,2017年在所有發達國家中,佔3.26億人口的美國,共擁有私人槍支3.93億支,平均每100人就有120支槍,超過人口總數,比起排行第二、100人中只有32支槍的加拿大,比例是4倍。而最低擁槍率的是日本,100個人裡,不到2個人擁有私人槍支。

美國人普遍擁有槍支,得追朔到美國殖民地時代,根據英國普通法(Common Law)於1689年制定的擁槍法。依據當時英國清教徒移民到北美蠻荒大地,因法律無法維護移民受違法者的侵害,允許擁槍基本被視為能保證個人安全,護衛自由和私有財產的實際需要與權利。隨後美國獨立戰爭勝利,但維繫社會秩序的公信力還未建立,普通人還得靠手中的槍支解決個人恩怨仇恨和社會矛盾,而民眾持槍還被認為是社會秩序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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