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是馬來西亞文化保存運動的濫觴,自1960年代末發生513事件以來,國家文化氛圍在1970年代被強烈的種族政治影響所籠罩,民間文化發展一度停滯不前,許多人意識到新經濟政策及文化政策,最終將箝制開放的多元文化發展。1980年代初,各州華人社團加上董教總組成全國十五華團,針對逐漸單元化的國家文化趨向提出異議,這間接促使了地方民間團體的文化復興運動。
這些以鄉緣、業緣及血緣維繫的傳統社團,從一般聯誼或福利導向,延伸到關心地方文化,甚至帶領地方族群文化發展。隨著文化保存觀念的革新,有者成功轉性為推動文化遺產保存的民間代表單位。這些團體以會館、廟宇的空間為場地,推廣文化活動,例如醒獅團、劇團、武術、話劇社、合唱團、華樂團等等,當時的文化復興運動間接帶動老舊建築的修復或重建潮。可惜的是,當時的古蹟保存概念尚未成熟,許多珍貴的古蹟因社團擴張改建而損失其文化遺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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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00年左右,由於受到世界文化遺產概念的影響,陸續有一些地方社團組織使用古蹟修復的方式來保存他們的老建築,例如馬六甲青雲亭、檳城龍山堂邱公司、韓江家廟、福德正神廟等等。這些社團建築的修復,甚至獲得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區修復優等獎,進一步帶動華人民間傳統建築的保存與修復風氣。
除了華人文化復興運動,在同時期,一些地方的專業知識分子也開始組成古蹟信託組織,例如成立於1983年的馬來西亞古蹟信託(Badan Warisan Malaysia)以及1987年的檳城古蹟信託(Penang Heritage Trust)等。這些組織在成立時期恰好是馬來西亞進入現代化建設時期,尤其大城市如吉隆坡及檳城,政府為了展開新時代的建設,開始在老舊城區物色適當的地點,並以土地徵用方式將這些老建築拆毀,以新式高層建築取代,造成大量古蹟拆除,因此喚醒人們的保存意識。
其中,吉隆坡的例子以前首相馬哈迪在吉隆坡推動的大地宏圖計劃(Dayabumi Development Project)為典型代表。該計劃由政府關連機構UDA(Urban Development Authority)負責規劃與執行。此乃大型都市更新計劃,牽涉的範圍包括吉隆坡舊城區市中心,即舊鐵路機廠、吉隆坡中央市場及華人密集區等,共分五期進行。
1984年,當計劃進行到第四期,政府準備關閉中央市場,將它拆除並改建為高層辦公建築,當時剛成立的馬來西亞古蹟信託隨即召開聯署運動對抗,最終成功將中央市場保存下來,此可謂我國首宗由民間發起的古蹟保存案例。除了吉隆坡中央市場,馬來西亞古蹟信託參與的古蹟修復案例分佈半島各州,例如雪蘭莪巴生拉惹阿都拉倉庫修復案、馬六甲荷蘭街8號修復、登加樓舊皇宮修復案等等。
搶救檳城街屋
與吉隆坡大地宏圖計劃如出一轍,檳城光大建築案位於檳城喬治市區中心,此建築案徵收大面積戰前街屋,計劃中包括一棟65層高辦公建築、底層購物中心、巴士車站等,整個開發案從1974年開始,至1988年完成,共耗費十餘年時間。當市中心出現全新高層建築時,檳城便有人開始關注老建築的保存問題,為了在發展聲浪中搶救珍貴的文化遺產,檳城一批知識分子組織檳城古蹟信託,從1987年便積極推動當地的古蹟保存。
檳城擁有全馬來西亞數量最多的戰前街屋,大部分的街屋原本會在發展洪流下被拆除,然而在當時仍有屋租統制法令限制租金,大部分業主沒有興趣維修古蹟而間接將市區中心的老街屋保存下來,而檳城古蹟信託亦趕在1997年該法令取消之前,對許多戰前街屋留下記錄。
在屋租統制法令取消之後,如同戰前街屋的保護罩解除,產業經濟的發展威脅舊市區的保存,檳城古蹟信託加緊古蹟保存推廣工作,同時配合國家申請世界遺產,將世遺範圍內的舊建築進行普查工作,同時也協助世界遺產辦公署擬訂管理計劃。
馬來西亞古蹟信託及檳城古蹟信託的設立,以及他們進行的古蹟保存案例,進一步推廣到全國各地,一些地方陸續成立古蹟協會,例如霹靂州古蹟協會(2002)、砂拉越古蹟協會(2007)等。這些由專業人士及知識分子組成的古蹟信託及協會,進一步將馬來西亞的古蹟保存運動從族群文化保存,提升至不分種族、跨族群文化,同時其關懷的文化遺產範圍亦包括公共遺產,超越了族群社團的文化固守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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