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个多元种族、语言及文化并存的国家,各族在捍卫母语教育的同时,也从不怀疑或否定国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地位。
ADVERTISEMENT
政府计划修订《1959年国家语文局法令》,不尊重国语的人士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虽然这项修正案仍处于讨论的阶段,也未提呈至国会及通过,但却已引来外界各种批判声浪。
你是否有很多问号?究竟,我们如何定义对国语的不敬?
关于修改法令,当时的语文局主席阿旺沙里只是做了简短的阐述。他说,这并非语法或拼写的问题,而是关乎对国语的不尊重。至于罚款也不是为了惩罚人民,仅是为唤起人们的爱国主义。短短的几句话,让不少人感到错愕。
几天后,阿旺沙里发文告解释,修改法令是全面的,不单单侧重于执法和惩罚,其目的是让语文局的角色及职能更加明确,包括建设和强化各领域的国语、培养国语文学人才、印刷或出版国语及其他语言的书籍和文学作品、规范国语拼写和发音,以及鼓励正确使用国语。
阿旺沙里反复强调语文局职能的重要性,言下之意,语文局要有绝对的执法权力,对付和惩处当局认为不尊重国语的人士,让当局更有效履行语言执法者的职责。
现有的《1959年国家语文局法令》并没有赋予语文局执行权,以著手纠正或对任何违反国语的错误采取行动。正因如此,语文局才会极力向政府争取修改法令的机会。可是,很多人不晓得,语文局早于2012年就推行国语审查(Audit Bahasa Melayu)的项目,以提升及强化使用国语。
至于公共服务局也早于2012年12月实施国语审查项目,旨在培养公共服务领域的语言礼仪实践,审核公务员使用国语的做法。
前几天,我电访了马来西亚汉文化中心主席吴恒灿。在访问中,我了解到语文局提出的修改法令,包括罚款不尊重国语的人士,只会用于官方用途。这也意味,民间一般使用不受影响。
然而,厘清了一个问题,却又再浮现另一个问题。语文局修改法令,主要是针对官方场合使用的国语,如广告牌、政府机构的来往公文及书信。若真是若此,为何政府不能直接发出通令,规定所有政府机构在官方场合上必定使用正确的国语,反而需要耗费时间修改一项可能会涉及人民利益的法令?
尽管语文局没有被赋予执法权,但目前所有国语广告招牌都必须咨询和获得语文局审查语法,业者才可向地方政府申请准证。
我记得几年前发生的一件趣事,语文局因为没有统一规范广告牌上的国文语法,导致一些地区的业者在获得语文局审核及批准后,却莫名遭到地方政府拒绝,理由是国语不符合标准,比如语文局批准的“Pengilang Cat”(油漆商),市议会官员则要求改为“Kilang Cat”(油漆厂)。
此外,语文局也于2017年6月1日开始推出新措施,即向所有广告业者征收审核语法服务的申请费用,以确保广告牌上的国文语法符合规范。由于该措施使不少业者感到压力,因此当时也引起极力反弹。
综合上述情况,无论是国语审查项目或是广告牌的国文语法,语文局早在几年前就谨慎把关,防止错误使用国语的情况。因此,语文局何必还要再对错误使用国语的行为执法呢?
若语文局的出发点是为了能够对任何涉及错误使用国语的行为,包括县市级别的错误采取行动,那么推进国文语法规范工作,与各州地方政府合作推动以确保广告牌符合语法规范,才是更为迫切和需要。
基本上,目前许多广告牌的国语皆获得语文局批准,地方政府也有权对付不符规范的广告牌。现有的法令亦已足够应对违例者,政府没必要再祭出新法令或以罚款刑罚阻吓人民。如果政府为了捍卫国语地位而决定修法罚款5万令吉,很可能会弄巧反拙,引发民怨。
未修法之前,语文局表示这项法令仅针对官方场合,但没有人可以保证修法后是不会涉及非官方或人民利益的决策。
有人说道:“我会不会因为无法说出一口流利的国语,而被定义为不尊重国语呢?如果国语不好,是不是代表我不爱国?”
前些日子,格西当区马华候选人梁慧莹无法以国语回答马来媒体记者提问的事件引起热议。作为候选人的她,在当时被批评无法从容回答国文问题时,会否被视为不尊重国语呢?
马来西亚是个多元种族、语言及文化并存的国家,各族在捍卫母语教育的同时,也从不怀疑或否定国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地位。爱国主义不只是掌握国家语言,而是要在多元社会中建立共同文化价值观的思想,尊重多元文化中所存在的差异。
与其修法严惩不尊重国语的人士,倒不如加强国文教育。如果真的要罚款任何一方,作为语言权威机构的语文局,是不是应该面临更严厉的惩罚才对?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