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9月1日起員工可向僱主申請彈性工作政策,大馬中小企業總會和大馬職工總會認為,政府應該先召集僱主和僱員等有利益相關者,諮詢意見後再落實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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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職工總會:僱主僱員政府開會作回饋
大馬職工總會(MTUC)代主席莫哈末阿芬迪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表示,這政策在我國是一個全新的概念,除了僱主,該政策在落實前,也應該向僱員尋求諮詢。
因此,他們要求政府把這個課題帶上全國勞工諮詢理事會(NLAC)上討論,讓僱主、僱員和政府三造一同針對這個全新的政策作出回饋。
“我們要求政府對此展開會議,在9月1日落實前先召集所有的利益相關者討論,讓這個法令可以更順利的落實,各造都遵守。”
據瞭解,政府已經同意在7月15日召集相關會議。
此外,他不認為僱主在這課題上會擔心員工偷懶,僱主反而關注的是落實後對公司營運的影響,尤其目前很多領域都面對人手短缺的問題。
他認為,如果員工的工作範圍是會計、行政或辦公室工作,彈性的工作時間對他們影響不大,只要僱主和僱員達成共識即可。
“我相信對於這個彈性工作時間,僱主更擔心的是他們需要人手。”
他指出,職工會對於新政策的立場是,視乎機構、領域而落實伸縮性工作政策,而且需要僱主和僱員雙方達成共識。
“我們不要逼任何單位,以致最後員工被減薪或變成合約工人。”
他說,彈性工作時間不表示減少工作時間,僱員還是得依據法令,遵守每個星期工作45小時,因此僱主不能以僱員減少了上班時間或者落實彈性工作時間,而讓正式職員變成兼職員工。
他指出,這個即將於9月1日起生效的新法令,是允許所有員工提出彈性工作安排的申請,不過僱主也有權拒絕。
“還是要看工作性質、行業本身的情況,以及雙方是否能對此達成共識。”
在這之前,有網民在推特貼文表示,很多僱主拒絕安排員工彈性的工作時間,是因為不相信及擔心員工偷懶;有網民認為彈性上班沒有問題,只要把工作完成,可以表現即可,“而不是完成工作後還要在辦公室假裝很忙”。
中小企業總會:限僱主60天答覆在“倒米”
馬來西亞中小企業總會會長陳芳心認為,目前中小企業嚴重缺人,在僱員向僱主申請彈性的安排後,僱主必須在60天內以書面答覆接受或拒絕有關申請,此舉是在替僱主“倒米”。
他說,中小企業不是大集團,人事部人手不足,還要針對僱員的申請做出書面答覆。
他表示,在新政策落實前,政府應該先做好調研和審查,並且與僱主以及利益相關者做出討論、諮詢意見,而不是貿然作出宣佈。
他指出,並非所有行業都適合彈性工作安排,要看該行業的性質。例如在工廠上班者,不可能把機器帶回家作業。機器是同一時間操作,不能分批。
“那些一天的工作有成績可以評估的則適合,包括跑業務、記者和科技部門的人士。”
“彈性工作安排對餐館也是行不通,服務員怎麼在家捧餐?”
他提到,彈性工作安排也讓僱主擔心影響公司的生產量。
有鑑於此,他希望政府考慮我國走下坡的經濟,在落實全新政策之前,先和僱主商討溝通,詳細研究與審評後才做出宣佈。
“商家不夠工人,現在已經非常辛苦,請不要為難商家了。”
因此,他再次促請政府加速批准外勞進入我國。“商家嚴缺工人,經濟該如何復甦?”
僱聯會:實施政策面臨諸多挑戰
大馬僱主聯合會(MEF)主席拿督賽胡先之前接受《每日新聞》時表示,大多數僱主認為,除了與該政策無關的公司,我國大多數行業都無法實施彈性工作的政策。
他說,僱主在實施該政策時面臨的挑戰包括加班、工作時間表和客戶需求,以及每個部門和公司的不同部門因素。
“共有65%的公司認為,如果實行彈性工作政策,客戶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公司還必須面對生產成本問題或承擔高工資,因為他們必須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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