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公共服務局總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菲克披露,該局已成立了一支特別工作隊,著手研究公共領域落實4天工作制的可行性。
他說,該局需要探討公務員的整體工作時間,目前還未有任何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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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考量的地方很多,也要探討4天制適用於哪些工作領域,還有在1955年僱傭法令下所規定的最低工作時間和天數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去了解,避免牴觸法律。”
他指出,公共服務局的政策組正在研究此建議,看看最終是否可以落實。
莫哈末沙菲克今日是為大馬廉正學院(IIM)落實執法完整模式(MIP)主持推介儀式後在新聞發佈會爭詢及實行4 天工作制的問題,這麼表示。
或延長每天工作時間
他說,探討落實4天制的可行性其實可以很快,主要就是針對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天數,在這情況下,很可能就是延長每一天的工作時間。
他以醫院為例說,員工都是輪班制的,畢竟醫院24小時都須要有人值勤。
不過,他說,落實4天工作制並不需要涉及修改法令,它只是一項參考指南,因為現有的法令闡明一個員工的每天工作時數是8小時,超時的話就得付超時津貼。
民眾守法可減貪汙濫權
另一方面,莫哈末沙菲克促民眾自律守法,以便政府能夠減少條例和執法,這不僅能減少政府的開支與人力成本,也能減少貪汙濫權。
“制定越多的規定和條例,意味著政府也要增加執法部門或局,而當執法單位展開執法時,很多時候就有機會和空間發生貪汙濫權的事。”
較早時,他在致詞時說,根據公共投訴局(BPA)2020年常年報告,該局總共接獲1萬1502宗公眾投報公務員案例,比2019年的1萬2321宗,減少了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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