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0日讯)2名男子涉嫌在没有合法执照下向3人共收取75万令吉,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皆否认有罪,案展8月1日过堂,以呈交相关文件。
首名被告莫哈末纳斯里(36岁),在第二刑事法庭被控19项控状及在第一刑事法庭面对11项指控,控状指他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在未有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758法令)下颁发的合法执照,他或与第二被告阿都瓦哈串谋向受害者收取订金,触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137(1)条文。
ADVERTISEMENT
不认罪801过堂
他否认有罪后,辩护律师拉文达然以他母亲身在加护病房,需承担高昂医药费,目前也被警方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查封其公司的电脑为由,向法官求情降低保释金。
第一刑事法庭法官诺哈雅蒂聆听后,谕令被告共以5万5000令吉保外,至于第二刑事法庭法官诺艾妮则谕令以总共11万7000令吉保外候审。被告也被令交出护照至法庭扣留。
第二被告阿都瓦哈(53岁)在第二刑事法庭被控11项控状及在第一刑事法庭被控19项指控,控状指他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在未有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758法令)下颁发的合法执照,他或与首被告串谋向受害者收取订金,触犯同样的条文。
第一刑事法庭法官诺哈雅蒂聆听谕令被告,总共以9万5000令吉保外,至于第二刑事法庭法官诺艾妮则谕令被告共以7万1000令吉保外候审。被告也被令交出护照至法庭扣留。
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