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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33pm 01/07/2022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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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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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胜诉

起訴《光明》《中國報》誹謗 林冠英勝訴獲賠12萬

(檳城1日訊)3年前時任財政部長林冠英就檳州各姓氏宗祠聯委會前任主席張威如發表的欠稅禁出境言論,起訴《光明日報》及《中國報》誹謗案,高庭法官敦瑪吉今日宣判林冠英勝訴。

林冠英是在張威如於2019年5月1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表有關被指欠稅禁出境的言論,同年入稟高庭起訴兩報的相關報道誹謗、對他造成名譽上的破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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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訴、辯雙方證人完成供證、陳詞後,今日在線上判決,兩報由代表律師遊文禮出席。

瑪吉宣判起訴人勝訴,辯方各須對起訴人作出6萬令吉的名譽損失等賠償外,也各需負責1萬5000令吉的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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