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證人:NR Exclusive公司持有者
(吉隆坡4日訊)第8名證人NR Exclusive公司持有者莫哈末納奇說,土團黨青年團副財政拉菲克哈金於2020年4月中,在車內將裝有現金的紙袋交給他,後者告知該筆款項金額為25萬令吉,要求他保管,也告知若有任何與該筆錢有關的事,他會聯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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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書面證詞中說,他打開紙袋,看見內有捆綁著的100令吉紙鈔,他因這筆巨大數額感到驚訝。
他說,拉菲克沒有告知該筆現金是源自於該黨青年團的官方帳戶,他沒有詢問款項來源;他認為該筆錢是來自該黨青年團帳戶,因這是由青年團副財政提供,是合法且依據正確的提款程序,沒有懷疑拉菲克。
他說,他沒有詢問拉菲克為何不自己保管該款項,因移交過程迅速,而他不訝異自己被選中保管該筆款項,是因為他是該黨青年團的服裝供應商及製造商之一。
他說,拉菲克於2020年5月6日透過WhatsApp信息指示他攜帶10萬令吉現金,告知該款項將用於青年團活動,之後他將10捆100令吉鈔票帶往後者住家。
阿都哈南促準備報價表收據
同年6月3日,阿都哈南聯絡他並指示他根據拉菲克給予的現金,準備公司的報價表及收據,用於該黨青年團的服裝供應。他已準備了報價表及收據,但來不及交給阿都哈南,因反貪會已取走尚未蓋章的有關文件。
他也證實阿都哈南要求他為報價表及收據倒填日期,而他隨機填寫2020年3月及4月。
針對阿都哈南於2020年6月3日的指示,身為商人的他認為該指示相當可疑,因在沒有任何訂單的情況下需準備收據及報價表,他也證實該黨青年團沒有根據該收據及報價表做任何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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