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堅稱,他的前執行秘書瑪茲麗娜並沒有遵守銀行制定的付款程序,瑪茲麗娜犯下所有錯誤和疏忽。
今天是扎希為他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汙、洗黑錢及失信控狀案件出庭自辯的第12天,他在證人欄宣誓供證後,接受主控官拿督羅茲拉副檢察司的交叉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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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詢瑪茲麗娜使用健康思維基金會的支票,進行的所有信用卡付款,並非完全都是後者犯下的錯誤或疏忽時,扎希表示,瑪茲麗娜犯下所有錯誤和疏忽。
要求查看月結單不果
扎希供稱,當他提出要查看信用卡月結單的時候,瑪茲麗娜沒有將信用卡月結單交給他。
羅茲拉於是向扎希展示4張健康思維基金會的支票,詢問有關支票是否對應信用卡月結單的數額,扎希表示,同意。
但他表示,瑪茲麗娜為4張信用卡進行付款時使用了4張支票。
“雖然支票填寫的數額和日期無誤,但有關支票上的簽名已被大馬化學局證實,支票上的簽名使用簽名蓋章。”
羅茲拉也在庭上宣讀由銀行制定的付款程序,並詢問扎希有關瑪茲麗娜按照銀行指定的付款程序,為4張信用卡開出4張支票進行付款是否正確時,扎希表示,“是的,但在實踐上不應該如此。”
扎希此前在自辯階段供證時指瑪茲麗娜(本案第90名控方證人)在處理他的個人及健康思維基金會的財務時犯下數項疏忽行為,其中包括在他不知情下,在基金會的支票上使用簽名蓋章,以支付他和他妻子的信用卡賬單;在處理信用卡賬單的事務上,對信用卡賬單不理解,導致出現各種超額付款及付款不足的問題;每月沒有向他出示他個人及基金會戶頭月賬單;以及把他預籤的基金會支票用在非慈善福祉用途等。
此外,扎希在庭上核實2013年至2016年期間的信用卡月結單,使用尾號“0419”、“3337”、“3788”及“1095”的信用卡,分別在國外包括澳洲墨爾本、阿聯酋阿布達比、英國倫敦、臺灣台北、意大利米蘭、香港和韓國,以及國內吉隆坡、布城、雪蘭莪沙亞南、加影等地區的交易記錄。
受詢及上述信用卡月結單是否在官訪或是私人旅行期間使用時,扎希供稱,所有行程都是官訪。
沒聯繫銀行取信用卡賬單
扎希也說,雖然他可以毫無障礙與銀行聯繫,以取得信用卡月結單,但當時他忙於國家職務,並沒有時間。
午休後,他在接受羅茲拉的交叉盤問時說:“我忙於國家職務,因此我交給我信任的人(管理),但有關工作並沒有正確地完成。”
羅茲拉也詢問扎希,當瑪茲麗娜沒有向他出示信用卡月結單時,本身會否對每月需要支付給銀行的金額感到奇怪。
交瑪茲麗娜支付賬單
扎希回應,由於他相信瑪茲麗娜是好人,因此交由她進行支付所有賬單的工作,其中包括他的電費和水費單。
“她使用我的個人戶頭的支票(支付水電費賬單)。”
羅茲拉問:“雖然你相信瑪茲麗娜是好人,但問題是,你是否想要知道你持有的信用卡每月欠下銀行多少錢的債務,這是我的問題,你還未回答。”
扎希回答說,每一筆支付和購買的款項會有收據,他會收集這些收據,知道自己需要支付的款項,因此早前已下放有關使用他的戶頭來支付信用卡賬單的指示。
問及在身邊有其他官員的情況下,是否可以指示其他人幫忙和銀行聯繫,以取得信用卡月結單時,扎希答,他可以這樣做,但他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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