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一名25歲女子涉嫌在社交媒體上傳及發送色情照片而被控上庭,惟她否認有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這名女子是阿米拉,是一家酒店公司的接線員。她被控於2021年9月19日晚上7時27分,在推特以“@amiranafqh”的帳號發送色情照片,有意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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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拉的行為已觸犯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若在被定罪後再重犯,可每天罰款1000令吉。
來自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的主控官諾哈茲拉建議阿米拉以5000令吉保外。
阿米拉的代表律師阿德里則告訴法官,其當事人需要承擔一名孩子及雙親的生活費,因此建議以2000令吉保外。
“我當事人的丈夫是一名從事視頻剪輯的自由業者,沒有固定收入。5000令吉的保釋金不合理,因為我的當事人因為經濟因素,沒能力承擔這筆費用。”
地庭法官諾哈斯妮亞批准阿米拉以3000令吉保外,以及必須每月前往附近的警局報到,直至案件結束。同時,擇定此案在8月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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