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日訊)中國過去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時,超生的家長常被罰款。不過近日網上流傳一份廣西全州回應民眾信訪的文件,揭露當地曾統一抱走超生子女進行“社會調劑”,且否認拐賣,引起關注。
中國網路近日流傳一份蓋有全州縣衛生健康局公章、落款時間為7月1日的不受理民眾信訪通知書。申請人上月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信訪局舉報“高麗君”等人拐賣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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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衛生健康局回覆,根據1990年代計劃生育工作嚴峻形勢執行的政策,對“違反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強行超生的子女選擇一個進行社會調劑”,是全州根據上級的廣西和桂林政府要求,和當地形勢所做出的決定。
文件表示,申請人超生的第7孩“由全縣統一抱走進行社會調劑,不存拐賣兒童的行為”;且當時對這些被“社會調劑”的超生孩子去向,沒有留存任何紀錄。
“調劑”一詞在中國的語境類似“調配”,比如:學生高考後填志願,要是沒錄取原先志願,可選擇被“調劑”到類似的科系或學校。
這封文件揭露超生子女也能被“調劑”,引起輿論關注。
《澎湃新聞》報道,桂林市政府新聞辦表示,全州衛生健康局“不當處理信訪”,漠視群眾訴求、行政不作為,局長和分管副局長相關人員被停職調查。桂林也派出紀委、組織部多個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調查事件。
中媒《鳳凰網健康》稍早致電詢問全州衛健局,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被檢舉的“高麗君”是否是當地衛建部門人員,也對1990年代的計生政策不瞭解。
關注法律議題的微信公眾號“法度Law”引述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說,即便按照當時的計生政策,相關部門也只能對超生者採罰款的行政處罰,無權把孩子抱走進行“社會調劑”。
他說,要是政府部門涉及上述作法,不但行政違法,也涉嫌刑事犯罪。
“法度Law”又引述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表示,要是事件涉及執法人員和人口販子聯手,那可能觸犯拐賣婦女兒童罪,最高可判死刑。
事實上,中國過去也曾傳出類似案例。2014年《中國青年報》報道,被“調劑”了23年的人生,和2011年財新雜誌的《邵氏‘棄兒’》,分別揭露了四川達州和湖南邵陽強行抱走超生嬰兒的事件。
為控制人口成長,中國自1970年代開始實施計劃生育政策,長時間僅允許一般家庭生育一名子女。隨著出生率降低,中國近年已多次鬆綁政策,2021年轉為鼓勵民眾生育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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