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6日綜合電)臺北地院審理立法院史上最大弊案的立委集體貪瀆案,“跨黨派”4名現、卸任立委廖國棟(右上)、陳超明(左下)、徐永明(右下)、蘇震清(左上)此前均不認罪,合議庭審理2年後,週三宣判,蘇震清10年、廖國棟8年6個月等刑期。
根據聯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以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蘇震清也是臺前立法院長蘇嘉全的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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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檢察署此前在起訴書中指出,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奪回SOGO經營權,透過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和“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蘇震清2580萬元(新臺幣,下同,約382萬令吉)、廖國棟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對臺灣經濟部施壓,欲修改公司法第九條第四項條文。
李恆隆2020年被羈押,押期中檢調提訊他19次供出犯罪事實、架構。
另外,北檢搜索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中下)住處時,當場查獲現金920萬元。檢調另查出趙正宇涉嫌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趙正宇。趙正宇逃漏稅罪被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趙正宇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判無罪。(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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