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訊)公正黨巴西古當國會議員哈山卡林質疑,若從法律角度來看,國家元首及各州統治者是否可以積極涉入商業活動。
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當前出現一些州蘇丹活躍於經商或商業活動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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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各州統治者受到各州憲法的牽制,而馬來西亞有9個州屬有蘇丹,各州憲法也有所不同。
“然而,我們只有一個聯邦政府和聯邦憲法,聯邦憲法第34(3)條文闡明,國家元首不能積極參與商業活動。”
哈山卡林詢問,上述條文是否適用於我國9個擁有統治者的州屬?
他指出,根據聯邦憲法第75條文,若州法律與聯邦法律不一致,有關的州法律將是無效的。
他認為,該9個擁有蘇丹的州屬,是在1984年協議的馬來亞聯邦(Persekutuan Tanah Melayu)當中,到了1963年,馬來亞聯邦才與沙巴和砂拉越組成馬來西亞聯邦。因此,在這個聯邦內的各州應該要遵守的是聯邦憲法。
“這也意味著,聯邦憲法第34(3)條文對國家元首的牽制,也適用於各州統治者。”
哈山卡林表示,上述條文的出發點是有智慧的,因為第一、可避免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第二、可以保護國家元首的尊嚴和地位,以免捲入任何可能需要上庭的法律糾紛。
他說,若各州統治者積極涉入商業領域,也是相同的情況。
有利益衝突 為難州政府
“州政府在涉及如土地、水源的相關事務具有一定的權力,如果州統治者活躍於商業領域活動,將會產生利益衝突,令州政府領導為難。”
哈山卡林說,為了保障王室的聲譽,再加上大馬實行議會民主制及君主立憲制,當今首相應該提出忠告,讓這項課題能夠帶入馬來統治者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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