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高庭擇定7月21日,裁定是否批准英國女王律師喬納森萊德勞在聯邦法院的SRC國際公司上訴案中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辯護。
吉隆坡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阿末卡瑪在今日聆聽了申請方的代表律師和答辯方的陳詞後,擇定在上述日期上午10時30分,通過視頻會議軟件Zoom,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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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申請人是喬納森萊德勞。答辯方則是大馬律師公會、吉隆坡律師公會、總檢察署以及SRC國際公司上訴案的主控官。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是在今年1月25日致函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說明納吉計劃委任一名英國女王律師協助處理聯邦法院階段的SRC上訴案。
沙菲宜此前在入稟法庭的宣誓書中指出,喬納森萊德勞所擁有的豐富經驗,是本地律師所沒有的。他支持喬納森萊德勞申請尋求高庭的許可,以在臨時基礎上,在SRC國際公司上訴案中為納吉辯護。
喬納森萊德勞是在今年5月31日,入稟吉隆坡法庭,申請成為馬來西亞律師,以在聯邦法院的SRC國際公司上訴案中作為首席辯護律師為納吉抗辯。
喬納森萊德勞所提出的申請理由包括納吉在聯邦法院的SRC上訴案將涉及嚴重、複雜及/或新問題,有關問題與刑事和民事法律數個分支有關,還有實踐和證據、上訴人的憲法權利、控方的訴訟程序、承審法庭對刑事案件的判決,以及刑事司法系統的行政。
聯邦法院此前已擇定10天,即8月15日至8月19日;以及8月22日至8月26日,聆審納吉就上訴庭維持其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的判決,提出的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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