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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34pm 06/07/2022

公民权

癌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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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5年仍沒下文 癌母愁兒女公民權

(威南6日訊)心急單親,為2名領養兒女申請身分證5年依然還在處理中,她懇求國民登記局在她有生之年儘快發出孩子的身分證,以免日後再也無人能為孩子申請公民權。

住在高淵港口的張椏清,其丈夫在2020年7月逝世。他們領養的兒子今年已經20歲,女兒18歲。因女兒在12歲前往國民登記局做身分證時被查出做假報生紙,導致兩兄妹的報生紙皆被沒收,身分變為無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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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椏清今日在爪夷區州議員方美錸及檳州公民權主任葉進強陪同下,再次到威南國民登記局查探申請進展。

葉進強(右一)及方美錸(左二)協助張椏清到國民登記局查詢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進展,左一為威市議員吳宗海。
去年癌細胞擴散到腎

張椏清在新聞發佈會指出,她本身患大腸癌第三期已一年多,去年癌細胞擴散到腎,她希望在她有生之年能為兒女申請到公民身分,否則他們無國籍,未來不能出門,不能考駕照,不能做任何事情。

“2017年1月27日,在國民登記局建議下,我和丈夫為兩名孩子辦理領養手續,同年4月6日獲得領養證書。1個月後,我們向內政部申請他們的公民權,當時他們14和12歲。”

“申請他們的公民權時,登記局職員告訴我,2年時間內不可以去催促。不料2年後疫情爆發,因為我老公過世了,我很心急,去年我來查問依然還在處理中,一直沒有下文。”

須領養文件才能上學工作

她說,其兒子還在求學,女兒則已工作。不論是求學還是工作,他們都必須由她出示領養文件,才能順利上學和工作。

“我現在有病在身,要去看醫生也不能靠孩子載。如果我有突發事件,將來我的孩子怎麼辦?”

葉進強:2018年至今
32報生紙被沒收投報

葉進強表示,針對張椏清和兩名孩子的遭遇,檳州公民權部門曾透過檳州第二副首席部長拉瑪沙米於2019年寫信給內政部查詢有關該兄妹的申請,不過一直沒有獲得當局回應。今年3月,他又特地與張女士前往威南登記局查詢,並向當局講述張女士的情況,希望內政部可以重視他們的申請,不過至今仍無消息。

他說,從2018年至今,其部門一共接獲32個包括來自吉隆坡、柔佛和吉打等州的民眾尋求協助有關孩子的報生紙被當局沒收事件個案,其中共有16對父母被控上法庭。

“在這16宗案件中,共有2對父母被罰款高達6000令吉,其餘的父母則被罰款少於4000令吉。”

他說,這些父母都是透過賣嬰集團,要獲取孩子偽造的報生紙。

“當這些小孩的年齡到了12歲做身分證時,父母通常都會拿著偽造報生紙向國民登記局申請孩子的身分證。

“此時,父母就會面對一種情況,就是孩子的長相和膚色與父母不同,所以官員看到這種情況時,就會暫緩孩子的身分證申請,然後把這些父母轉到國民登記局的調查和執法組 (Bahagian Siasatan dan Penguatkuasaan) 以進行調查。

“接著,官員將會展開一系列的調查,調查的範圍包括詢問父母有關孩子的由來,甚至要求對方做親子鑑定(如果父母堅持孩子是親生的)等程序。

當國民登記局證實孩子不是這些父母親生時,官員就會根據《1959年國民註冊法令- Akta Pendaftaran Negara 1959》沒收或褫奪這些小孩的公民權和報生紙,並交由警方處理,甚至提控這些父母上法庭,不過,還是有一些父母例外,不被提控上法庭(視情況而定)。

因此,他籲請涉及這種情況的父母儘早向國民登記自首,不要等到孩子12歲做登記時才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這將影響孩子申請公民權的進度。

方美錸:速讓符資格者獲公民權

方美錸促請內政部嚴正看待全國申請公民權案件,縮短處理時間,儘快讓符合資格者獲得公民權。

“尤其像張椏清的特殊個案,現在只剩下她在照顧兩兄妹,萬一不幸事情發生,她非常擔心孩子公民權問題無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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