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6日訊)一名巫裔稻農因於3年前在個人臉書發表詆譭興都教的言論,結果付出被罰款5000令吉的代價。
接傳票人(OKS)莫哈末沙菲克(31歲)今日在沙亞南地庭認罪後,法官拉茜哈判處他罰款5000令吉,或以坐牢4個月代替刑罰。他選擇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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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勸請沙菲克需從此事汲取教訓和覺悟,往後在社媒發表評論或發文時應三思而行,不再重複錯誤。
他被控於2019年12月23日,在臉書同名賬號發佈一則足以傷害人感受的帖文,接著於同日下午4時41分,在首邦市的明訊通訊中心被讀取。
他因而牴觸了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項條文,可在第233(3)項條文受懲罰;罪成可面對監禁最多1年、最高5萬令吉付款或兩者兼施、或罪成後的每日1000令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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