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使用“King Maker”用户名拍摄2则点名批判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视频的网络视频创作者祖法兹里斯阿末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他对于全数4项控状皆表示不认罪,目前以1万4000令吉保外。
被告不认罪
被告祖法兹里斯阿末是一名高材生,曾获得政治科学硕士的一级荣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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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第14届全国大选资料显示,他曾以独立人士身分上阵沙巴丹绒巴拔(Tanjong Papat)州议席。
祖法兹里斯阿末被控的第一宗案件共有两个控状,即他使用了“@kingmakerofpower”的TikTok账号,于6月23日发布了一则题为“PAK MAIL(首相依斯迈简称)及巫统从7月1日起调高物价至非常昂贵”的视频,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与第233(3)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他可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不超过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第二个控状则是他拒绝向警方交出TikTok账号密码,因此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49条文及与第242条文同读,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祖法兹里斯阿末也在同一个法庭被提控使用“king maker politic”的Youtube账号,于6月27日约下午3时在其频道上发布另一则同样抨击首相依斯迈的视频。
因此,这触犯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与第233(3)条文同读。
另一项控状则是他拒绝应警方要求交出上述Youtube账号密码,因此触犯第249条文及与第242条文同读。
两宗案件主控官,分别是诺阿兹扎和纳蒂雅;被告代表律师纳苏利安比赖。
纳苏利安比赖表示,其当事人目前是一名没有固定收入的研究员,因此希望法官能够降低保释金,因为保释金的作用是确保被告出庭不会逃走,并不是惩罚。
他透露,其当事人在雪邦法庭仍面对另一宗2至3年前的旧案件,同样是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提控,而他在该案件已经交付1万令吉的保释金。
他说,被告家属今日准备了1万令吉的保释金,因此他要求4个控状各为2500令吉保释金。
不过,两名主控官皆建议,各个控状保释金为1万令吉。
保释金1.4万
最后法官哈斯尼亚决定,各控状保释金为3500令吉,因此4个控状总共为1万4000令吉。
法官也批准了两名主控官申请的庭令,即直至案件结束前,被告不得在任何通讯媒体上继续发表会造成恶意及具有虚假讯息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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