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使用“King Maker”用戶名拍攝2則點名批判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視頻的網絡視頻創作者祖法茲里斯阿末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他對於全數4項控狀皆表示不認罪,目前以1萬4000令吉保外。
被告不認罪
被告祖法茲里斯阿末是一名高材生,曾獲得政治科學碩士的一級榮譽學位。
ADVERTISEMENT
根據2018年第14屆全國大選資料顯示,他曾以獨立人士身分上陣沙巴丹絨巴拔(Tanjong Papat)州議席。
祖法茲里斯阿末被控的第一宗案件共有兩個控狀,即他使用了“@kingmakerofpower”的TikTok賬號,於6月23日發佈了一則題為“PAK MAIL(首相依斯邁簡稱)及巫統從7月1日起調高物價至非常昂貴”的視頻,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與第233(3)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他可判處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不超過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第二個控狀則是他拒絕向警方交出TikTok賬號密碼,因此觸犯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49條文及與第242條文同讀,罪成可判處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
祖法茲里斯阿末也在同一個法庭被提控使用“king maker politic”的Youtube賬號,於6月27日約下午3時在其頻道上發佈另一則同樣抨擊首相依斯邁的視頻。
因此,這觸犯了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與第233(3)條文同讀。
另一項控狀則是他拒絕應警方要求交出上述Youtube賬號密碼,因此觸犯第249條文及與第242條文同讀。
兩宗案件主控官,分別是諾阿茲扎和納蒂雅;被告代表律師納蘇利安比賴。
納蘇利安比賴表示,其當事人目前是一名沒有固定收入的研究員,因此希望法官能夠降低保釋金,因為保釋金的作用是確保被告出庭不會逃走,並不是懲罰。
他透露,其當事人在雪邦法庭仍面對另一宗2至3年前的舊案件,同樣是在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下被提控,而他在該案件已經交付1萬令吉的保釋金。
他說,被告家屬今日準備了1萬令吉的保釋金,因此他要求4個控狀各為2500令吉保釋金。
不過,兩名主控官皆建議,各個控狀保釋金為1萬令吉。
保釋金1.4萬
最後法官哈斯尼亞決定,各控狀保釋金為3500令吉,因此4個控狀總共為1萬4000令吉。
法官也批准了兩名主控官申請的庭令,即直至案件結束前,被告不得在任何通訊媒體上繼續發表會造成惡意及具有虛假訊息的言論。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