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訊)包括霹靂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在內的31人,在挑戰反貪汙委員會3年前發出,指控他們涉收取來自一馬發展公司金錢的罰款傳票,皆挑戰失敗。
馬新社報道,聯邦法院今日駁回了相關人士的申請,他們要求針對上訴庭裁決發出準令,以便在聯邦法院繼續上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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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在2020年2月27日,駁回了相關人士提出司法檢討準令的申請,他們希望通過司法檢討挑戰罰款傳票;上訴庭也在去年10月15日駁回了此案的上訴申請。
這31人是來自巫統及國陣區部的代表,他們皆接到反貪汙委員會發出的罰款傳票,其中包括代表霹靂州巫統的沙拉尼,其他人還有巫統最高理事丹斯理沙里爾沙末和前埔來區國會議員拿督諾嘉茲蘭。
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認為,此案並沒有出現需要交由聯邦法院去作出決定的課題。
她說,31人提出的準令申請,並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條文下的條件。
她也決定,答辯方反貪汙委員會及該委員會主席不需要承擔堂費,代表他們答辯的是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
31人的申請中,他們要求法庭宣判反貪汙委員會於2019年10月7日發出的罰款傳票是非法及無效的。
他們也申請撤銷有關傳票,並要求法院頒佈庭令阻止反貪汙委員會執行傳票或提控程序。
較早前,31人的代表律師莫哈末沙魯法茲利卡馬魯扎曼要求法庭發出準令,以便能夠針對此案的8個法律問題進行上訴。
他也指出,反貪汙委員會所發出的罰款傳票屬於行政決定,這是可以被戴上進行司法檢討的。
不過答辯方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則反駁,相關人士的挑戰純粹屬於學術性質,因為接受有關傳票的獻議已經失效,他們在接到傳票的14天內就需要回復是接受或拒絕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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