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7日訊)國會下議院前議長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認為,目前國會下議院禁足國會議員的懲罰是不夠的,應該加以罰款,而且罰款額必須超過1000令吉。
“禁足一天、半天或2個小時是不夠的,應該對他們施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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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確保他們參加議會程序,如果他們不這樣做,那就對他們施以罰款。”
“而且,不應該只是1000令吉,這顯然是微不足道的。”
他在淨選盟和律師公會聯辦的“為第15屆全國大選做準備:選民想要什麼改革”大會上,針對“議長、副議長和議會常規:為建立一個獨立和有效的議會而需進行的關鍵改革”的主題發言時表示,應推出罰款措施。
莫哈末阿里夫也建議,國會下議院應委任反對黨議員出任第三位下議院副議長。
巫統最高理事拿督斯里阿都拉曼達蘭也同意他的建議,表示第三位副議長最好是來自反對黨、是一名女性並來自東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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