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供稱,有馬大教授曾向他反映,不認同馬來人尊嚴大會中提出的種族主義議程,以及馬大時任校長拿督阿都拉欣以馬大的名義參與有關的大會。
他說,上述的馬來人尊嚴大會在2019年10月6日舉辦,馬大的教授對於阿都拉欣在大會上發表的言論,感到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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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這些教授來自不同的種族,包括了巫裔、華裔和印裔等等。
因不滿阿都拉欣在馬來人尊嚴大會上發表的言論,黃彥鉻於2019年10月14日在馬大DTC大禮堂進行的畢業典禮上,高舉“拒絕種族主義!校長下臺!這是馬來西亞土地!”
推事庭是在今年4月5日宣判,黃彥鉻在2019年馬來亞大學畢業典禮上蓄意侮辱阿都拉欣,表罪成立。此案於今日進入自辯階段。
指教授擔心被對付不敢發聲
作為首名辯方證人的黃彥鉻,今日在辯方律師拉蘇里安的引導下供證指出,他無法在庭上提及上述教授的名字,因為這些教授目前還任職於馬大。
“當我想讓他們成為此案證人時,他們擔心在馬大的任期會被終止,他們不能冒犯大學。”
他指出,他接獲許多投訴,指阿都拉欣在馬大教授、職員、學者和大學生不知情下,以馬大的名義,連同其他數所大學舉辦馬來人尊嚴大會。
“他們不認同(阿都拉欣的舉動),但是由於擔心會遭到校方的懲罰以及被採取紀律行動,因此大部分都不敢發聲。”
借行動證明可反對錯誤行為
他說,因此,當時作為一名長期為大學生爭取言論自由,以及學生自主權的大學社運分子,他想通過行動告訴馬大的人員,他們是有權力反對馬大校長所犯下的錯誤以及任何的濫權行為。
黃彥鉻供稱,他在畢業典禮上的舉動並非要蓄意侮辱阿都拉欣或其他在場的嘉賓。
“作為大學校長,無論對方是什麼種族,只要是帶有歧視性的做法,我都會提出反對。”
他說,阿都拉欣在馬來人尊嚴大會上發表的言論,試圖反映出華裔是有錢人。
標籤華裔有錢不公平
他表示,他不同意這番言論,因為本身是來自B40家庭,在就讀小學時,曾經歷過家庭收入不足而影響飲食的困境。
“在小學和中學時,我努力唸書,以便可以被預科班錄取以及進入公立大學就讀,因為我明白,家庭的收入不足以承擔我高等教育的費用。”
他認為,如果將華裔標籤為有錢人,這是不公平的。
此外,來自隆雪華堂的代表王維興、人民之聲的代表阿茲瑪和卡爾迪、馬大新青年中委謝家軒和蘇柔勻、大山腳社青團理事林政行以及拉大青年先鋒理事黃彥志,也在今日現身法庭聲援黃彥鉻。
指阿都拉欣強調馬來統治權
“非巫裔猶如二等公民”
此外,黃彥鉻指出,阿都拉欣在馬來人尊嚴大會上發表的言論,彷彿意味著非馬來人是二等公民。
“他(阿都拉欣)強調馬來人的統治權,以及政治權力應該歸馬來人所有。”
“我們都持有大馬卡,但他(阿都拉欣)發表的言論,彷彿非巫裔,如華裔、印裔、卡達山人、伊班人、原住民等等,在我國是二等公民。”
他說,阿都拉欣的言論彷彿是對少數群體的歧視。
他指出,他不認同阿都拉欣的言論,因為每位馬來西亞人民,無論是什麼種族,都應該擁有平等的人權,包括政治權力,不該以種族宗教作出區分。
他表示,基於上述種種原因,他決定在畢業典禮上高舉抗議紙牌。
26歲的黃彥鉻目前在人民之聲擔任協調員。他在供證時,也反駁在此案中面對的控狀。
他強調,他不曾在畢業典禮上侮辱阿都拉欣或其他在場的嘉賓,當天在作出有關舉動時,不曾引起混亂,也沒發表粗俗的話。
推事法蒂安娜擇定此案於7月26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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