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教授遺傳學,先要“愛拼才會贏”拼了一些基礎概念,才不會引致未來的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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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教育部於2011和2017年分別推行小學標準課程(KSSR)和中學標準課程(KSSM)以來,第一批完全經過新教育制度的SPM考生成績也已在6月出爐。
翻閱這些標準課程可發現,教育部對老師和學生的要求,可謂恨鐵不成鋼。其中“高層次思維技能”(KBAT,Kemahiran Berfikir Aras Tinggi)是個亮點;這KBAT依據教育領域廣泛使用的Bloom’s Taxonomy,要求教師把四種高水平思維(應用、分析、評價和創造)納入教學;在處處強調批判性思考的21世紀,這是很好的想法。與此同時,這些KSSR學習標準和內容都經過嚴格審核和學校試用,理應是經得起考驗的。
而這也是一些小學老師對上週筆者拙作〈大學教授不會答的小二科學題〉的回應:這KSSR已使用、教導了整十年,一直都沒問題,為什麼現在突然成了問題?也有老師說這種看外表特徵決定“誰是父母”的習題其實很主觀,很多時候都只靠猜測,很不科學;甚至有補習班資深教師說“不同學校給的答案各不相同,甚至同校不同老師提供不同答案!”
基因和遺傳,是相對抽象和複雜的概念,一般學校課程都會循序漸進進入遺傳學觀念。小二課程標準的“3.1.1人類的繁殖”、“3.1.2體高和體重的變化”、“3.1.3各人之間成長的差異”,確有嘗試鋪成基礎觀念,然後才進入“3.1.4”和“3.1.5”有關孩子的特徵遺傳自父親、母親或家族等觀念,以及“3.1.6”的解釋成長和遺傳的觀察。
這教學鋪陳是想通過簡化一些基礎觀念,讓8歲孩子能理解簡單的遺傳學概念;可惜的是,其學習標準3.1.4和3.1.5的“孩子的特徵遺傳自父親、母親或家族”,卻是具有誤導性,以致延伸出種種錯誤的習題和活動。
筆者在遺傳學教學過程中,也發現部分大學生會誤用“某特徵遺傳自父親(或母親)”這種說法,許多人甚至畢業後還是無法避免這謬誤。究其根本,可能源於兩個根深蒂固的觀念:
(1)民間說辭:“女兒眼睛像母親”、“兒子鼻子像父親”這些一般民眾常說的,常延伸為“眼睛遺傳自母親”、“鼻子遺傳自父親”的通俗說法。
(2)孟德爾豌豆實驗:兩百年前出生(1822年)的“遺傳學之父”孟德爾(Gregor Mendel)憑豌豆雜交實驗,奠定了遺傳學的基礎觀念(包括基因分離定律和基因自由組合定律)。其實驗選擇的豌豆特徵(科學稱“表現型”phenotype),計有花的顏色、種子形狀、豆莢形狀、植株高度等,都由單個基因控制;由於是“單基因遺傳”(monogenic inheritance),這些豌豆基因和特徵會穩定的傳給後代,學生有時候口頭上就會說“豌豆後代的白色花特徵,遺傳自父系(或母系)植株”;從這觀念引申開來的,就是人類“遺傳某特徵自父親或母親”的想法。
但是,人體特徵幾乎都是“多基因遺傳”(polygenic inheritance)的,是由“父+母”的多個基因混配而成,單基因控制的特徵非常罕見。而《小學標準課程》和活動習題提到的特徵(膚色、眼睛顏色、頭髮類型、身高、臉型、耳垂)都屬於這類多基因遺傳。
以下幾篇有關人體特徵的研究論文,可以解釋為什麼2年級科學的學習標準3.1.4和3.1.5的“孩子特徵遺傳自父親或母親”具有誤導性:
頭髮類型(2017年3月《Experimental Dermatology》)、臉型(2016年5月《Nature Communications》,;2017年4月《Scientific Reports》 )、膚色(2017年6月《Hereditas》)、耳垂(2017年11月《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Genetics》)、身高(引2019年4月《Nature》)、眼睛顏色(2006年12月《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Genetics》 ;主要由OCA2基因控制,但其他基因還是發揮它們的作用)。
在大多數人體特徵裡,環境因素使多基因遺傳更為複雜。我們可以用《愛拼才會贏》的“七分天註定,三分靠打拼”來解釋:“七分”由與生俱來的遺傳因素(比如基因)決定,“三分”靠後天的環境因素(比如飲食和運動)影響而定。
當然,這些只是粗糙說法,除了“七三”(例:鼻子寬度、顴骨),也有“八二”(例:身高)、“六四”(例:BMI身體質量指數)等外形特徵。
簡言之,教授遺傳學,先要“愛拼才會贏”拼了一些基礎概念,才不會引致未來的錯誤觀念。
(注:此文見報時,筆者也已聯合幾位遺傳學家發函給課程發展局,要求正視和糾正這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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