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35歲的公務員艾達每天必需要在清晨6時15分從位於森美蘭汝來的住家出門,以開車橫跨60公里準時在早上9時抵達位於首都的辦公室。
她下班後也需要同樣的時長才可回到家,抵達家門已是晚上9時,一天花在路上的時間近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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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艾達在我國今年4月進入新冠地方流行病過渡階段後的日常寫照,她坦言:“有時因為太大壓力,我似乎聽見耳語,讓我想撞向前方的車。”
針對此,馬大精神科高級顧問莫哈末慕欣副教授指出,長期和長時間困在車龍中可引發心理問題,進而導致憂鬱和焦慮等慢性壓力。
他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如果上班還常遲到,被僱主訓斥或警告,這方面的壓力就會加重,並影響情緒和工作的生產力。”
他補充,如果不加以解決,這也會引發嚴重的疾病風險如高血壓、心臟病和糖尿病,以及如果是未奉行健康生活方式的個人,情況將更嚴重。
他說,時間管理是重要的一環,以避免在公路行駛時過於著急,因為這將增加車禍的風險。
另一方面,國大心理和人類福祉研究中心專家羅茲米教授則提到僱主落實靈活工作安排的重要性,以解決上述問題和打造更健康的工作環境。
他說,在目前的艱難時刻,僱主應抱持更開明的態度和不要對員工施加太多硬性規定。
不要求所有人同一時間上班
“意思是不要求所有人在同一時間上班,好讓他們無需匆忙的在同一時間出門。比如,我們可以設定早上8時至下午5時的班,以及第二班是早上10時至晚上8時。
“我們也可以落實輪流制,要求員工輪流進辦公室。”
羅茲米也是國大交通心理和道路安全專家。他提到,靈活的工作安排被視為能夠提高員工的生產力,進而減少壓力風險,以維持生活素質和精神健康。
“更何況,我們曾經歷國家實施的行動限制令,它要求近乎所有機構落實居家辦公。
“因為無需來回工作場所,員工不只能全副身心投入到工作中,還可節省時間和變得更有生產力。”
他指出,公共體制也需根據各政府機構的情況,考慮靈活的工作安排。
羅茲米認為,靈活工作安排也能夠讓員工可更好的管理本身的時間,而不會忽略其他的日常事務,如已婚人士的家庭責任。
“不過,我們必需記得,不是所有類型的職業都適合在辦公室以外的地點工作,但如果發現工作表現不令人滿意等問題,僱主可通過打造有效的系統,定時定候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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